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临海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帮扶重点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低收入农户的生产增收能力,同时提高临海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市扶贫办对2021年安排实施的帮扶重点村建设类项目进行入库管理。请相关镇街组织帮扶重点村做好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重点村储备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由帮扶重点村自主申报,我市2017年确定的原92个市级帮扶重点村(临政办发[2017]96号,行政村合并后帮扶重点村为74个),其中2017-2020年已安排项目的村不得再次申报。 2、建设方向。 项目可为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集体生产性项目,能改善帮扶重点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其发展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收入水平。优先安排集体生产性项目,各镇街在动员和宣传的时候要引导鼓励帮扶重点村多申报集体生产性项目,增强“造血”功能。 3、资料要求: (1)《2021年临海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建设类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建设地原状照片。 4、审核。 申报项目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各镇街就基本情况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等做好源头把关。初审通过后,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扶贫办。 5、公示入库。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在中国临海公示,公示7天后且无异议的,录入项目储备库统一管理。 6、截止时间:本年度帮扶重点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此次是预申报,属项目储备库。最终项目计划由市扶贫开发中心会同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资金总量和储备项目库数量进行择优筛选确定。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项目申报单位,镇(街道),市扶贫办各一份。 联系电话:临海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中心 85385593。 附件:1. 2021年临海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建设类项目入库申请表 临海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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