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处置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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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的意见》精神,为妥善处置我市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2020 年9月25日,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林业)部门、财政部门以及相关镇(街道),对拟退出处置的养殖场在养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登记造册,并制定了补偿清单,现将补偿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海市市财政局联系。
联系电话:0576-85285062 0576-85188736
附件:临海市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处置补偿资金清单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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