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事项的通知(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项目)
各相关部门: 因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对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临海市城关镇城东沙洋101号—110号)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请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 户口迁入、分户; 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8月27日。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附件:临海市伏龙大桥工程房屋征收红线图
临海市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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