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临海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国家、省、台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建设,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和市级有关单位(市级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
二、考核分值
(一)列入考核单位基本分100,按得分换算出考核得分。本次考核采取扣分制,每项考核条目不设扣分上限,总分扣完为止。
(二)未列入本考核的单位,得基本分80,按得分换算出考核得分。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每件扣0.1分。因依申请公开答复超时,不规范等原因被投诉且查实,出现一件不得分。
三、考核组织
(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取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查自评和督查考评,最后得出考核结果。考核由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实施。
(二)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参与部分由市政府新闻办和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考核。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单位自评,考核组核查,考核组提出考核建议,市政务公开办审核考核结果。
(一)单位自评。由市政务公开办根据考核办法下发考核自评表,各单位根据自评表打分、整理考核有关材料并制作自评报告。
(二)考核组核查。各被考核单位将考核自评表、自评报告和考核有关材料报核查单位核查。
(三)考核组提出考核建议。考核组成员对各自核查的考核条目提出扣分原因以及扣分分值。
(四)市政务公开办审核考核结果。市政务公开办汇总各考核组成员提出的扣分分值后计算各被考核单位最终得分。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市级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本单位职责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全力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19年度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2.2019年度市级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3.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信访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市流动人口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旅游局、市审管办、市协作办(市招商局)、市牛管局、市水库移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临海调查队、市文旅集团、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局、市烟草局、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临海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