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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义务教育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6-12 11 : 20
  •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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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普通高中、初中学校:

    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义务教育证书办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及台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今年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义务教育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中毕(结)业证书办理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和学分,达到规定的普通高中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根据毕业要求自动生成毕(结)业信息。

    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台州市教育局验印,学校颁发。  

    毕业证书由台州市教育局委托杭州容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打印,毕业时间统一为2019年7月1日,毕业证书号为学籍辅号,打印好的证书再由学校校对并送台州市教育局验印。

    各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浙江省普通高中2019届毕业学生验印名册》并盖章,学校、市教育局各留一份。

    二、初中义务教育证书办理

    1、毕(结)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按课程计划规定完成学业,经考核,综合素质、学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或学校毕业考试科目经补考仍有三门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同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文件精神,各初中学校应在学生成长记录系统中记录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2、证书办理要求

    义务教育证书由市教育局委托单位统一打印,毕业时间统一为2019年7月1日,毕业证书编号为学生学籍辅号。

    3、验印程序

    ①以校为单位填写好《临海市2019年初中毕(结)业生名册》、《临海市2019年初中毕(结)业生汇总表》(见附表1、2)一式两份,学校、市教育局各留一份。在外县市区参加中考但学籍还在我市的学生应在备注栏中注明,编在毕(结)业生名册的后面。

    ②7月8日——7月12日,7月15日——7月19日为教育局审核验印时间,各校来教育局验印时,请事先与基教科联系,联系电话:85311995。验印时请各校办理人员携带《临海市2019年初中毕(结)业生名册》、《临海市2019年初中毕(结)业生汇总表》(学校盖章)。在外县市区参加中考但学籍还在我市的学生需提供成绩证明(必须有外县市区招生办盖章)。

    ③验印时领取证书款发票并要求及时汇款。

    毕(结)业证书办理和验印工作是学校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校务必核准学生基本信息,把好毕(结)业资格审核关,确保验印工作顺利进行。


    临海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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