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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32/2019-906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综执〔2019〕16号 成文日期: 2019-04-16
发布单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及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19-04-16 12:59
  •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 浏览次数:

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涉及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16日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涉及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台综执办〔2019〕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行业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安全隐患和供水、污水处理、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认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建立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城镇燃气经营中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定事故紧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城镇供水危化品安全使用。督促城镇供水企业加强加氯间的安防监控,落实对次氯酸钠和实验室强酸、强碱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管理。

3.加强城镇公用设施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督促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加强实验室强酸、强碱和次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管理。规范化粪池清掏作业,落实安全作业基本要求,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严格化粪池检查和清淤作业。督促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在市政设施抢修等工作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园林绿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强化城市绿化使用肥料和农药的安全管理,提倡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无危害肥料,确需使用硝酸铵和氧乐果等危险化学品,须按实际求通过正规渠道购量,不得超量囤积。做好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记录和监管,严防泄露、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高毒和剧毒的农药。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成立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叶晓明副局长担任组长,朱国标、汤义青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同志担任联络员,组织指导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认真排查。各企业单位要按照危化品储存、使用情况和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按照“三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时限处理)制定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到位,重大问题要予以挂牌督办。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对于燃气使用环节、供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涉及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将推进阶段性情况实时记录,及时更新,做好总结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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