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1/2019-900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涌政〔2019〕18号 | 成文日期: | 2019-03-11 |
发布单位: | 涌泉镇 |
涌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涌泉镇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 《涌泉镇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临海市涌泉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涌泉镇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有关决策部署,巩固和深化全镇消防安全治理成果,扎实推进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攻坚之年有效开展,全面实现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目标,加快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机制、强化深层次领域消防治理、实现精准常态消防安全管理,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我镇平安创建和适居宜业恬蜜新涌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筑牢基层末端共治体系、全域治理五大领域火灾隐患、提档升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实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质灭火救援应急能力,切实打赢全镇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攻坚之年。全年实现火警、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国两会结束前,确保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年底前,实现全年火灾起数同比去年下降20%,有效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攻坚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链。 1.健全镇、村两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镇党委、政府通过班子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消安委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各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联系点或分管线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建强消安委办常态运行机制,发挥其战斗堡垒和司令部的作用。 2.健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各行政村、各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每半年向镇消安委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请镇消安委定期会商研究本行业领域联合执法等工作;每季度研判分析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出台落实消防安全治理方案;要根据社会单位类别、规模等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核,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消防监管和指导职责。6月底前,各镇级、各办、各部门要对管理的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常态、综合、动态监管。 3.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强化社会单位延伸员工住宿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建立自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运用先进技防物防手段,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每年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高层建筑消防经理人和“楼长”制,实行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在全镇推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6月底前,根据市统一要求,将各类主体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失信惩戒管理;完成各类业主消防法律法规授课,推动各类主体消防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 (二)筑牢基层末端共治体系攻坚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基层现有资源,发动各类力量共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1.加强镇消防安全治理。根据市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整合现有安监中队、消防工作站等力量,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完善检查督改、隐患消除等闭环管理办法;公安派出所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职能,加大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及电动自行车等场所、领域的执法打击力度;明确镇派驻村居一线干部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将消防安全纳入驻村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提高其查改、督办火灾隐患的能力。优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范围,明确其发现、报告、督改、反馈职责,切实提高一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能力,落实专项经费保障和出台考核奖惩办法。 2.实行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措施。发挥村 “两委”带头模范作用,明确村支部及“两委”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重点领域、行业成立协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消防安全联防自治公约》等制度,明确自律管理规定和违约处理办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建立以“两代表一委员”和有社会威望的人士为主体的消防监督员队伍,通过对其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业务培训,利用其特殊身份背景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村规民约”等范围,提高村民自防自救、互防互救能力;督促辖区村级生产经营场所、小微企业、“九小”场所等业主落实常态隐患排查。以每千人为单位建立“夜巡、打更”队伍,提醒群众做好防火措施。 (三)全域深化五大领域火患治理攻坚战。继续深化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等五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实行全域治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账销号;督查通报、闭环管理。 1.深化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大力宣贯《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四色管理”模式,利用“房管通”系统平台,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按照居住出租房“七个一律”、“十项铁规”、“硬隔离”措施、十项负面清单和电动自行车“三个一律”要求,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与其他区域“硬隔离”及明火厨房防火分隔反弹回潮等现象;高压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紧盯红色出租房和10人以上群租房,确保整改率100%。12月底前,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2.加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已完成整改和新建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纳入常态化消防管理范围;对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列出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精准施策、限时销号;对整改难度大的高层建筑要挂牌督办。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智慧物业”平台建设,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群防群治。12月底前,实现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均达100%,高层居住建筑“两率”均达90%。 3.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办、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职责纳入本单位职责范围,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内容融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环节。教育、民政、民宗、住建、文化旅游、商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社会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一本行业消防安全治理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提升工程。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做好人员培训、消防演练等工作,督促其落实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有效落实消防安全制度。12月底前,推动公众聚集场所完成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提升工程。 4.强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化排查登记“九小”场所,强化全域治理,防止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措施反弹回潮,严禁“九小”场所使用煤气罐和阁楼内违规住人;各地要排摸确定“九小”场所区域性挂牌集中督办, 6月底前,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12月底前,实现生产、经营、储存区与住宿区“硬隔离”措施100%。 5.加强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整治。要持续加大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排摸村留地企业违章建筑和消防车道堵塞、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设施不齐等违法行为,加快整治力度;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消防培训和逃生演练等,规范关键岗位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大电、气焊等领域重点人员持证上岗和按级审批动火制度;加大对烘箱设备、热处理工艺及电镀企业等环节、领域的规范管理。12月底前,全镇90%以上企业达到消防安全一级标准。 (四)提档升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攻坚战。进一步规范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落实新时期各项消防经费保障,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消防规划的实施。根据涌泉镇消防专项(专篇)规划,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制定2019-2020年度消防规划实施计划,倒排进度,全力推动规划实施。每年用于消防事业费及工作经费占财政总预算不少于0.7%。 2.改善消防基层基础设施条件。联系市级有关部门有序推进市政消火栓和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建设和管理工作,12月底前,全镇千人以上行政村要因地制宜建立消防取水口并设置统一标识,强化智能充电桩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维护管理机制,确保设施完好率100%。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抓好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一张图”实战指挥平台、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等“五大项目”建设;12月底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70%,“空巢老人”和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住所智能预警系统安装率达100%,加强和完善各村电动车自行车智能充电点的管理和维护。 3.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村村建有志愿消防队”的原则,12月底前,建强建广村级消防队伍,实现村级队伍规范运行;结合各类场所实际,规上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其他社会单位有条件的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条件不具备的应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小场所、小单位可以实行村企联建、企企联建,实行区域联防机制。 (五)实现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每月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拓展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打造各种特色平台和载体,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持续深化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根据季节性火灾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每月5号全镇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每月制发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协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造大声势,着力规范统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提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疏散畅通标识等,推进沿街银行网点、通讯网点、超市等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视频短片,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营造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2.强力推进七类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全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台政办函〔2018〕37号)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机关干部、村(居)消防工作负责人、网格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出租房房东等七类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补齐民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不高、意识不强、技能欠缺等短板,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推进宣传教育体验场所提档升级和常态化运行。建设镇级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制定2019年度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提档升级方案,创新消防宣传内容,拓展增强互动体验功能,建设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体验场所。各村须建立村级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点,建立日常开放和管理机制,落实人员维护保养和讲解操作,保证常态化运行,逐村、逐行业开展体验式培训,切实为公众参与消防安全学习培训提供便利。 (六)提质灭火救援应急能力攻坚战。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消防队伍,对标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全面提升“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推进队伍转型升级,打造综合应急救援主力军。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救援理念,优化执勤训练模式,构建实战化练兵体系,持续推进涵盖镇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队、微型站等救援力量训练工作,逐步形成全覆盖、一体化的练兵体系。年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队伍比武竞赛活动,选拔队伍参加台州市、临海市单兵“金斧头”体能对抗赛、团队“火焰蓝”综合救援能力比武竞赛、第二届消防员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建立应急响应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协作,常态化做好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准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联合作战能力。 2.规范执勤训练秩序,建设火灾防控力量体系的地方队。全面推行 “13510”梯次灭火救援体系。依托镇消防专职队加强对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以消防基础理论、基本体技能为主的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镇消防专职队、村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1次联合演练;每季度对镇消防专职队、村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全部拉动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3月13日前)。召开镇级动员大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11月底)。各村、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消安委办将实行常态督导暗访,推动工作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组织检查验收,点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镇消安委将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总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安委专门成立全镇消防安全六大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周启卫、钱宁、金慧娟、周仲才、陈波、王俊、王军光、朱灵飞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凌担任,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加强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扎实开展本领域消防安全攻坚战专项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是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安全攻坚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深入一线,分片负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 (三)严格督导问责。镇消安委办将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督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内容。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
打印 关闭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