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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海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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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由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临海”门户网(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况 2018年,我办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在完善和规范上下功夫。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实际工作对办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对网站前后台进行完善,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通过自查整改、强化机制,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不但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而且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三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等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对新形成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发布审查和保密审查规定开展信息审核;二是按照市信息公开办要求,对政府信息特别是重点内容信息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审查公开。2018年 “中国临海”门户网市法制办页面发布信息149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1条,政策文件信息38条,工作信息59条,行政复议信息25条,信息内容均经审核,信息更新频率符合相关要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我办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条例》、《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等规定,本年度我办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办积极参加市信息公开办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督查,并配合检查工作。督查中我办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深度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在公开平台公开方式上有待进一步优化,让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方式较少。针对这些问题,根据市信息公开办的有关要求,我办在督查期间即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完善中国临海网信息特别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符合要求。 我办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抓好政务公开机制建设,做好我办相关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省、市两级要求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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