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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0/2019-817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19-03-13
发布单位: 上盘镇
中共上盘镇委员会关于印发《上盘镇“无盗抢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19-03-13 16:20
  • 来源:上盘镇
  • 浏览次数:

各管理区、行政村及有关部门:

《上盘镇“无盗抢镇”创建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上盘镇委员会

                                 上盘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

 

 

上盘镇“无盗抢镇”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临海市“无盗抢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大对“盗抢”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构建立体化社会治防控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全镇开展“无盗抢镇”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本着“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的导向,全面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用预防公共安全事故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我镇实现“两个高水平”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的“无盗抢镇”创建工作,将打防管控建触角延伸至社会治安治理各个领域,不发生“盗抢骗”案件引发的命案或受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不发生“两抢”案件,不发生损失100万元以上诈骗案件,确保“盗抢骗”案件持续断崖式下降,确保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大幅度上升,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形势根本性扭转。

(二)具体目标

1、2019年,基本完成“无盗抢”建设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无盗抢”建设任务。

2、2019年,建立镇专职巡逻队,村(社区)志愿巡防队建成率到100%,住宅小区“盗抢”安全防范建设达标率达到80%。2020年,住宅小区“盗抢”安全防范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3、2019年实现盗窃案件发案量下降40%以上,盗窃电动车案件下降50%以上,通讯网络诈骗的发案量下降25%以上;2020年实现不发生两抢案件,盗抢案件(同比2018年)发案量分别下降60%以上,盗窃电动车案件下降80%以上,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下降40%以上。

4、2019年,物联网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知晓率”达95%,基站在线率达95%。2020年,物联网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知晓率”和基站在线率均达到100%。

5、2019年,我镇“雪亮工程”建设任务,摄像头总数完成上级要求的年度任务。2020年,我镇“雪亮工程”建设任务,摄像头总数完成上级要求的年度任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上盘镇“无盗抢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蒋才军(副书记)

副组长:陈  俊(派出所所长)

 员:宣传办、组织办、综治办、纪委、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民政办、行政执法中队、市场监管、头门港交警中队、邮政局、移动上盘分公司、电信上盘分公司、上盘中学、上盘小学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盘派出所(以下简称镇“无盗抢”创建办)。具体如下:

 任:宋代恩(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黄  未(上盘派出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并设置联络员做好日常联络协调。

(二)职责任务

1、镇“无盗抢”创建办:充分发挥创建“无盗抢镇”组织领导机构牵头、组织、协调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督促、年度工作考评考核与总结表扬。

2、宣传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无盗抢镇”的宣传教育与报道工作,适时跟踪报导我镇创建工作动态,营造打击声势,起到震慑作用。

3、组织办:配合镇纪委做好追责问责工作。

4、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村、有关部门推进“无盗抢”创建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支持和监督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工作,研究和协调重大事项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盗抢骗”案件。

5、纪委:协助做好因工作不力、严重渎职失职导致恶性“盗抢骗,案件发生的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工作。

6、派出所:发挥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力军作用,做好对“盗抢骗”违法犯罪行为的情报研判及打击工作。

7、司法所:指导和管理“盗抢骗”违法行为的教育矫正工作等。

8、财政所:加强“无盗抢镇”创建的经费保障。

9、中小学:开展“无盗抢镇”创建校园宣传活动,抓好在校学生防范“盗抢骗”知识教育。

10、民政办: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重点管控人群的遣返工作。

11、行政执法中队:指导物业小区安全防范建设,建成物业保安、业主共同参与的自防力量。

12、市场监管: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和个私企业经营者开展反“盗抢骗”知识宣传活动;依托工商“12315”、消费者协会“一会两站”组织,充分发挥受理、分配投诉举报职能,畅通商业诈骗举报渠道。

13、头门港交警中队:协助公安机关在高速出入口、客运站等公共交通站点进行联合检查,做好“盗抢骗”犯罪嫌疑人追逃和重点管控人群排查、管控工作。

14、邮政局:指导寄递物流行业的安全管理,建立联网监控,预防寄递物流渠道转移赃物。

15、移动、电信上盘分公司:协助做好防范诈骗工作,做好电信网络诈骗电话封号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立体化防范管控体系

1、织密防范网络。本着“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织密群防群治“五张网”:镇防控网,建立30人以上专职巡防队伍,每日组织下半夜巡逻,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村(社区)防控网,动员群众组建群防群治队伍,壮大社区民警、网格员、保安员及治保队伍等力量,近三年年均发“盗抢”案件10起以上的村(社区),要建立10人以上的志愿巡逻队伍;10起以下的,要建立不少于5人的志愿巡逻队伍,根据当地实际,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逻,做到自防自治。卡点防控网,强化治安卡口、交通卡口建设,在高速出入口、客运站等公共交通站点,建立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通过经常性的设卡和盘查,以及智能化、科技化设卡拦截手段,加强对可疑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筑牢保护墙。企事业单位防控网,各企业、学校、商业场所、医院、金融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建立反“盗抢骗”防控制度,加强单位内部防盗和宣传,夯实自身防范基础。居住小区防控网,在居住小区,特别是开放式小区,以物业及保安为主要力量,鼓励业主参与,形成城镇小区反“盗抢骗”自防力量,构建城镇小区反“盗抢骗”自防体系。

2、推进智慧防范。深化电动车物联网建设,在镇道路,以及盗抢、销赃高发区域布密射频基站,加大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力度,做到应备尽备。在电动车物联网建设基础上,积极拓展应用,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到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物品管控领域,服务反“盗抢骗”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内部技防设施建设,在财务室、重要物资保管室、配电室和重要生产、科研、经营场所等部位,以及单位出入口、围墙等周边区域,安装运用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备,确保绝对安全。探索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实施“技防入户”工程,积极推广应用门禁系统、楼宇对讲、入侵报警等安防技术,配齐配强物防、技防设施,提升“盗抢”犯罪防控能力。

3、挤压高危人员。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协管员的作用,按照“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要求,集中清查流动人口落脚点、活动区和工作地,加强人员信息采集和身份核查比对。突出精准挤压,将管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全力加强重点管控对象的清理挤压力度,有效减少“盗抢骗”前科人员底数存量。严防回流隐匿,加强流动人口情况的分析研究,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制定相应截流措施,通过教育疏导、依法引导、源头治理等方式,督促其自行离开上盘。针对本地涉“盗抢骗”的社区服刑人员、前科劣迹人员等群体,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作用,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针对有“盗抢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等群体,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加强对该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预防其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4、管控重点行业。落实旅馆、典当、机动车改装、废旧金属收购、二手车、手机回收、打金行等重点行业法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推广计分考核、动态考核、分级管理、黑名单管理等模式,封堵“盗抢骗”涉案财物非法流向渠道。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个100%要求,探索建立联网监控、可疑情况报告等制度,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寄递物流渠道转移赃物。

(二)构建全程式支撑保障体系

1、加强科技支撑。综合运用视频监控、人像、物联网RFID、手机MAC嗅探等感知技术,完善以“雪亮工程”为龙头的全息感知体系建设,建立“盗抢骗”类行为重点人、重点物的轨迹数据库,为防控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提升街面视频监控覆盖率,推进视颇监控设备建设,实现对镇区公共场所、道路、重要部位视频监控的全覆盖和互联互通。推进视频监控配套人像识别功能,全面铺开视频预警应用,建立一张覆盖全镇的感知天网。

2、加强数据支撑。整合基层网格员、专管员、协管员、巡防员、信息员等力量,因地制宜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网格信息采集队伍,逐步实现“多元合一”信息采集模式。以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为骨干平台,统筹公安、民政、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搭建前端采集统一平台,整合各类移动终端采集设备,实现各业务系统从PC端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完善全市数据上云入仓通道,聚合感知数据、互联网社会面资源数据及脱敏数据构建大数据平台,完善数据资源编目、清洗、汇聚、整合、更新、应用与安全等管理机制,确保数据规范、准确、实时、有效。依托大数据平台打造反“盗抢骗”指挥体系,通过“部门合成、数据合成、业务合成”,围绕指挥、信息、行动三个环节重构反“盗抢骗”运作模式,实现跨部门、多渠道的线上协同作战,提升技术效能。进一步推广警务工作平台派出所模块的实战应用,不断拓展系统功能。进一步提高基础信息质量,确保人房关联率达到100%。

3、加强财政支撑。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无盗抢”创建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硬件设施建设和相关人员的经费保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创建活动顺利推进。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于提供重大线索,帮助破获重大案件,或者有效制止“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抓获犯罪分子的,给予重奖,全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和补偿救济机制,用足用好专项经费,加大立功表扬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无盗抢”创建的重要作用。

(三)构建综合性打击整治体系

1、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建立反“盗抢骗”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我镇“盗抢骗”违法犯罪形势,由镇综治办牵头,适时召集相关部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问题、疑难性个案。建立“盗抢骗”案件快捕快诉机制,围绕立案至起诉各司法环节,在法律规定的办理时效内,最大限度缩短周期,做到依法依规、有力有效。建立“盗抢骗”情报线索互通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职能范围内,加大对“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为精准打击提供支撑。

2、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坚持“打团伙、破系列、端窝点、斩链条”目标导向,树立“每案必盯,每案必研,每案必破”工作理念,将“两抢”、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清扫违法犯罪人员,清除背后利益链条,为“无盗抢镇”创建奠定坚实基础。建立每案必侦机制,对每起“盗抢”案件,做到每案必勘现场情况、必调周边监控、必拟侦查计划,为尽快破案打牢基础。建立快侦快破工作机制,坚持多手段同步上案、多警种协调联动,充分运用传统和科技手段,实现现行案件即发即破。深化区域协作,完善情报线索的发现、传递、查证、反馈机制,确保案案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加强高危地人员的管控打击,以湖南凤凰、贵州毕节、重庆云阳等“盗抢骗”犯罪高危地为重点,全面收集上述籍贯地人员基本信息,综合分析其活动情况,评估分类其危害等级,做到一有异常立即跟进、一有犯罪立即打击,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

3、集中整治乱点乱象。镇“无盗抢”创建办每季度根据发案趋势、群众反响等情况,明确“盗抢骗”“购销赃”乱点,进行挂牌整治,彻底铲除滋生土壤。

(四)建立常态化的督导评估机制

1、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日通报、周点评、月评估、季分析”机制,镇“无盗抢”创建办加强对各村(社区)的检查指导,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实时掌握创建进度,严查消极被动、敷衍塞责,以及措施不落地、问题不整改等问题,检查结果将向镇党委、政府专题报告。镇属相关部门也要高频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2、严格评估考核。“无盗抢镇”创建工作将纳入平安建设、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机关干部、村干部综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推动工作落实。镇“无盗抢”创建办将分阶段对各村(社区)、各镇属部门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形成年度评估和终期考核。

3、严格区分奖惩。对年度工作开展有力的村(社区)、部门,予以表扬奖励,凡抓获盗抢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单人单案的奖励3000元,被行政拘留的奖励每人次500元,破获单人系列3起以上的按照每案额外500元的奖励,破获3人以上团伙案件的按照每增加1人额外每人次多1000元的奖励,并在平安建设、综治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大分值加分。发生“盗抢骗”案件引发命案或受害人自杀等恶性后果、“两抢”案件、损失100万元以上诈骗案件,或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对村(社区)、部门考核中予以扣分。

(五)建立全覆盖的宣传培训机制

1、开展轰炸式宣传。发放《创建“无盗抢城市”倡议书》,转变群众防范理念,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将每季度第一个星期一作为防范“盗抢骗”安全教育宣传日,造大宣传声势。建立“盗抢骗”形势播报预警制度,每季、每月、每周分析辖区内“盗抢骗”发案情况,公开向群众报道,并宣传防范建议和预警信息,引导群众开展针对性防范。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以及微博、微信、微视频、楼宇电视等平台,广泛开设法制宣传教育栏、安全防范提示牌等,在短时间内造大声势。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会工作者、职业举报人、职业反扒手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拓展群众参与“无盗抢镇”建设途径。

2、开展精准化宣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行业部门根据自身特点,落实反“盗抢骗”宣传责任,切实提升全社会对“盗抢骗”违法犯罪的鉴别、防范能力。根据当前高发案件的规律、手段变化和特定对象,拓展“第一课”范围,丰富“第一课”内容,将防“盗抢骗”与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溺水事故等工作进行捆绑融合,组织“进社区、进村企、进学校、进家庭”的宣传活动,围绕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积极发动村(社区)党员干部、网格员进门入户宣传反“盗抢骗”防范知识。建立一案一回访一授课制度,发生“盗抢骗”案件的,派出所要落实人员上门回访,组织受害人和周边邻居,现场进行讲课,既分析防范漏洞,又讲解防范措施,以切身的经历、身边的案例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3、开展互动性培训。设置反“盗抢骗”宣传专区,通过直观接触、案例解说、情景互动等宣传方式,使群众身临其境体会反“盗抢骗”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自身防范技能。实行“无盗抢”创建办与基层村居(社区)“一对一”联系机制,动员各级力量深入基层、深入村居(社区)、深入实际,担任创建宣讲员、信息收集员、群众服务员和工作指导员角色。定期组织培训会,开展各行业部门和群众“三个能力”(识别诈骗能力、保护自我安全能力、宣传盗抢骗知识能力)建设,提升网格员与基层民警的业务水平。

(六)建立闭环式的层级责任机制

1、建立领导包干制度。按照“线上指导、块上领导、线块捆绑、以块为主”要求,确定层级责任人,落实责任捆绑包干制度。镇领导班子包干到片,驻村干部包干到村(社区),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在各企业、事业单位,娱乐、商场场所,旅馆、出租房、物流等重点行业建立单位负责人责任制度,发动参与“无盗抢”创建工作。

2、建立等级响应制度。根据一定时期内“盗抢骗”案件发生的数量、类型、损失程度或影响程度,将视情启动二级、一级响应。其中二级响应启动条件为:辖区一周“盗抢骗”数达到月控制数的1/3,且“盗抢骗”有效接警数环比上升10%,或一周“盗抢骗”案件数额达到月控制数1/2;启动县级二级响应后,镇“无盗抢”创建办要全体发动,领导带头深入案发辖区以及周边重点地段,实时调整工作安排,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有效措施,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宣传行动。一级响应启动条件为:发生1起“盗抢骗”案件引发的伤人案件或受害人自残事件、损失10万元以上的“盗抢”案件、6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启动县级一级响应后:镇“无盗抢”创建办要全体发动,整合部门力量,取消节假日休息,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一周以上的集中整治、宣传行动,直至发案情况好转。

3、建立约谈挂牌制度。严格落实问责追责机制,针对村居、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场所等发生“盗抢骗”刑事案件的,要开展针对性防范,因同类问题未整改到位,导致再发生“盗抢骗”案件引发伤人事故的,从严追究所在村(社区)和联系包干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分级约谈制度,镇里针对整治力度疲弱、工作进度拖拉,导致发生多起因“盗抢骗”案件引发的伤人案件或受害人自残事件、“两抢”案件、10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的,要由镇领导约谈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并进行挂牌整治和考核扣分。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19年2月前)。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创建活动各项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清楚、措施落地。

(二)第二阶段: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全面推进“三体系三机制”建设,综合运用打击、防范、宣传等手段,细致做好阶段性评估工作,营造浓厚的“无盗抢”创建氛围。

(三)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2020年12月)。镇“无盗抢”创建办要对照《考评认定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固化排查、管控、打击、预防等工作机制,确保预定目标顺利实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村(社区)要将“无盗抢镇”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工程予以推进,配套成立相应机构,做大做强专门力量,为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必要保障。镇“无盗抢”创建办要积极会同各成员单位,及时制定创建“无盗抢”活动评估考核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无盗抢”创建办要科学分析,细心安排,逐步完善备项工作措施和制度,做到稳步推进。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在打击防范“盗抢骗”犯罪中的关键作用,切实深入基层,加强动员指导,充分发挥资源、信息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整体推进的高效运作机制。

(三)因地制宜,打响品牌。各村(社区)、镇属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引领、实干为先,不搞简单复制,不搞“一刀切”,发挥各自才能、发动各自力量,积极创亮点、树品牌,争取涌现出一批可信过硬、可学能推广的特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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