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1/2019-812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涌镇委〔2019〕7号 | 成文日期: | 2019-01-21 |
发布单位: | 涌泉镇 |
中共涌泉镇委员会 涌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涌泉镇“无盗抢乡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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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部门、企业、金融站点: 现将《涌泉镇“无盗抢乡镇”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涌泉镇委员会 涌泉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 涌泉镇“无盗抢乡镇”创建实施方案
为倾力打造现代乡镇公共安全发展新样板,加大对“盗抢”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构建立体化社会治防控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全镇开展“无盗抢乡镇”创建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本着“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的导向,全面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用预防公共安全事故工作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我镇实现“两个高水平”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的“无盗抢乡镇”创建工作,将打防管控建触角延伸至社会治安治理各个领域,不发生“盗抢骗”案件引发的命案或受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不发生“两抢”案件,不发生损失100万元以上诈骗案件,确保“盗抢骗”案件持续断崖式下降,确保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获得感大幅度上升,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形势根本性扭转。 (二)具体目标 1.2019年,完成“无盗抢乡镇”建设任务。 2.2019年,组建镇级专职巡逻队,村志愿巡防队建成率达到100%。 3.2019年,实现盗窃、诈骗案件下降40%,破案率达到50%;2020年(同比2018年),实现盗窃、诈骗案件下降60%,破案率达到50%。 4.2019年,物联网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知晓率”达95%,基站在线率达95%。2020年,物联网防盗备案登记工作“知晓率”和基站在线率均达到100%。 5.2019年和2020年,我镇完成“雪亮工程”上级要求的年度建设任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涌泉镇“无盗抢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周启卫 副组长:朱贵生、汪法庭、金慧娟、陈 波 成 员:何国友、王茂朋、冯贻苗、冯贻德、胡建国、许尚东、郑俊、尹统达、谢亚洁、应坚、陈林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以下简称市“无盗抢乡镇”创建办),何国友任办公室主任,王茂朋任办公室副主任。 “无盗抢”创建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创建“无盗抢乡镇”组织领导机构牵头、组织、协调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督促、年度工作考评考核与总结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立体化防范管控体系 1.织密防范网络。镇级防控网,建立10人以上的专职巡防队伍,每日组织下半夜巡逻,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依托大巡防等活动载体,组织多种形式巡防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巡逻工作,持续营造高压严管氛围。村级防控网,动员群众组建群防群治队伍,壮大片区民警、网格员、保安员及治保队伍等力量,近三年年均发“盗抢”案件10起以上的村居,要建立10人以上的志愿巡逻队伍;10起以下的,要建立不少于5人的志愿巡逻队伍,根据当地实际,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逻,做到自防自治。卡点防控网,强化市镇际治安卡口、交通卡口建设,在公共交通站点建立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检查机制,通过经常性的设卡和盘查,以及智能化、科技化设卡拦截手段,加强对可疑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筑牢保护墙。企事业单位防控网,各企业、学校、商业场所、医院、金融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建立反“盗抢骗”防控制度,加强单位内部防盗和宣传,夯实自身防范基础。 2.推进智慧防范。深化电动车物联网建设,在镇区路口,通镇主要交通要道,以及盗抢、销赃高发区域布密射频基站,加大电动车备案登记工作力度,做到应备尽备。在电动车物联网建设基础上,积极拓展应用,将物联网技术应用到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重点物品管控领域,服务反“盗抢骗”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内部技防设施建设,在财务室、重要物资保管室、配电室和重要生产、科研、经营场所等部位,以及单位出入口、围墙等周边区域,安装运用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备,确保绝对安全。 3、挤压高危人员。充分发挥网格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的作用,按照“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要求,集中清查流动人口落脚点、活动区和工作地,加强人员信息采集和身份核查比对。突出精准挤压,将管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全力加强重点管控对象的清理挤压力度,有效减少“盗抢骗”前科人员底数存量。严防回流隐匿,加强流动人口情况的分析研究,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制定相应截流措施,通过教育疏导、依法引导、源头治理等方式,督促其自行离开涌泉。针对本地涉“盗抢骗”的社区服刑人员、前科劣迹人员等群体,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作用,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针对有“盗抢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等群体,加强对该群体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预防其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4.管控重点行业。落实旅馆、机动车改装、废旧金属收购、手机回收、打金行等重点行业法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推广计分考核、动态考核、分级管理、黑名单管理等模式,封堵“盗抢骗”涉案财物非法流向渠道。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个100%要求,探索建立联网监控、可疑情况报告等制度,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寄递物流渠道转移赃物。 5.管控网络阵地。明确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服务企业和信息发布者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手机和网络用户实名制,坚守依法诚信文明安全的办网、上网底线。 (二)构建全程式支撑保障体系 1、加强科技支撑。综合运用视频监控、人像、物联网RFID、手机MAC嗅探等感知技术,完善以“雪亮工程”为龙头的全息感知体系建设,建立“盗抢骗”类行为重点人、重点物的轨迹数据库,为防控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提升街面视频监控覆盖率,推进视频监控设备建设,尤其是加大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推进视频监控配套人像识别功能,全面铺开视频预警应用,建立一张覆盖全镇的感知天网。 2.加强数据支撑。整合基层网格员、专管员、协管员、巡防员、信息员等力量,因地制宜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网格信息采集队伍,逐步实现“多元合一”信息采集模式。进一步提高基础信息质量,确保人房关联率达到100%。 3.加强财政支撑。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无盗抢乡镇”创建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硬件设施建设和相关人员的经费保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三)构建综合性打击整治体系 1.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坚持“打团伙、破系列、端窝点、斩链条”目标导向,树立“每案必盯,每案必研,每案必破”工作理念,将“两抢”、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清扫违法犯罪人员,清除背后利益链条,为“无盗抢乡镇”创建奠定坚实基础。建立每案必侦机制,对每起“盗抢”案件,做到每案必勘现场情况、必调周边监控、必拟侦查计划,为尽快破案打牢基础。建立快侦快破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传统和科技手段,实现现行案件即发即破。加强高危地人员的管控打击,以湖南凤凰、贵州毕节、重庆云阳等“盗抢骗”犯罪高危地为重点,全面收集上述籍贯地人员基本信息,综合分析其活动情况,评估分类其危害等级,做到一有异常立即跟进、一有犯罪立即打击,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 2.集中整治乱点乱象。镇“无盗抢”创建办每季度根据发案趋势、群众反响等情况,明确“盗抢骗”“购销赃”乱点,进行挂牌整治,彻底铲除滋生土壤。 (四)建立常态化的督导评估机制 1.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周通报、月点评、季分析”机制,镇“无盗抢”创建办加强对各村各单位的检查指导,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实时掌握各村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严查消极被动、敷衍塞责,以及措施不落地、问题不整改等问题,检查结果将在全镇通报。 2.严格评估考核。“无盗抢乡镇”创建工作将纳入平安建设、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村主职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形成正确的激励导向,推动工作落实。 3.严格区分奖惩。对年度工作前三名的村,予以表扬奖励,并在平安建设、综治目标管理考核中予以大分值加分。发生“盗抢骗”案件引发命案或受害人自杀等恶性后果、“两抢”案件、损失100万元以上诈骗案件,或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该村主职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被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次。 (五)建立全覆盖的宣传机制 1.开展轰炸式宣传。制作发放《创建“无盗抢乡镇”倡议书》,转变群众防范理念,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将每季第一个星期一作为防范“盗抢骗”安全教育宣传日,造大宣传声势。建立“盗抢骗”形势播报预警制度,每月分析辖区内“盗抢骗”发案情况,公开向群众报道,并宣传防范建议和预警信息,引导群众开展针对性防范。充分依托广播、电子屏、微信等媒介,广泛开设法制宣传教育栏、安全防范提示牌等,在短时间内造大声势。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化力量,拓展群众参与“无盗抢城市”建设途径。 2.开展精准化宣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行业部门根据自身特点,落实反“盗抢骗”宣传责任,切实提升全社会对“盗抢骗”违法犯罪的鉴别、防范能力。根据当前高发案件的规律、手段变化和特定对象,拓展“第一课”范围,丰富“第一课”内容,将防“盗抢骗”与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溺水事故等工作进行捆绑融合,组织“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宣传活动,围绕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积极发动村党员干部、网格员进门入户宣传反“盗抢骗”防范知识。建立一案一回访一授课制度,发生“盗抢骗”案件的,村干部和驻片民警要上门回访,组织受害人和周边邻居,现场进行讲课,既分析防范漏洞,又讲解防范措施,以切身的经历、身边的案例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六)建立闭环式的层级责任机制 1.建立领导包干制度。按照“线上指导、块上领导、线块捆绑、以块为主”要求,确定层级责任人,落实责任捆绑包干制度,镇班子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到所联系(驻)村的包干责任。在各企业、镇属部门,商场场所,旅馆、出租房、物流等重点行业建立单位负责人责任制度,发动参与“无盗抢乡镇”创建工作。 2.落实等级响应制度。行政村、企业、学校、镇属部门单位辖区内发生“盗抢骗”案件,发案单位要组织深入自查自纠行动,分析原因,弥补漏洞,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单位负责人带头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巡逻值守;相关包干责任人要深入联系单位参与整治、宣传行动。被上级启动等级响应的,取消节假日休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周以上的集中整治、宣传行动,直至发案情况好转。 3.建立约谈挂牌制度。严格落实问责追责机制,发生“盗抢骗”刑事案件后,因同类问题未整改到位,导致再发生“盗抢骗”案件引发伤人事故的,所在地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并从严追究联系包干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约谈制度,对创建力度薄弱,工作进度拖拉而导致发生“三个不发生”案件情形的,由镇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进行挂牌整治和考核扣分;对虚报、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被查实的,由镇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并在考核中扣分。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19年2月前)。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创建活动各项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清楚、措施落地。 (二)第二阶段: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全面推进“三体系三机制”建设,综合运用打击、防范、宣传等手段,细致做好阶段性评估工作,营造浓厚的“无盗抢乡镇”创建氛围。 (三)第三阶段:评估总结阶段(2020年12月)。镇“无盗抢”创建办要按照《考评认定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验收,进行考评认定,固化排查、管控、打击、预防等工作机制,确保预定目标顺利实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镇“无盗抢”创建办要积极会同各成员单位,及时制定创建“无盗抢乡镇”活动评估考核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将“无盗抢”创建工作列入为年度重点工作抓好部署落实,并充分发动本村、本单位内各方力量,为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贡献力量。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无盗抢”创建办要科学分析,细心安排,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和制度,做到稳步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在打击防范“盗抢骗”犯罪中的关键作用,加强动员发动,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整体推进的高效运作机制。 (三)因地制宜,抓实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实干为先,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发挥各自才能、发动各自力量,积极创亮点、树品牌,争取涌现出一批可学能推广的特色经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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