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办理房产证前应走程序为哪几步? 答:消防、防雷、规划等专项验收→质监站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建筑业局备案→房产科发证 2、档案应在何时可向档案馆移交? 答:质监报告出来后即可向档案馆移交。 3、哪些房屋建筑工程不需移交空气检测报告? 答:工业企业的厂房、仓库工程。 4、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竣工档案要移交档案馆吗? 答:原件移交档案馆。 5、向档案馆移交的文件要求全部是原件吗? 答:除土管局的土地出让合同、一书三方案等土地报批材料外均需移交原件。 6、房屋建筑工程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向档案馆移交吗? 答:备案表由建筑业科在次年一次性向档案馆移交。 7、新老归档内容主要有哪些不同? 答:增加了住宅用房的分户验收记录和建设工程各方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及委托书;减少了监理通知、例会纪要、桩基施工记录、安装工程多项施工记录、室外工程施工文件等,具体详见《临海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内容与要求》。 8、竣工验收文件中竣工日期如何填写? 答:施工方竣工报告中竣工日期为工程完工日期;统表一竣工日期为工程完工日期;建设方竣工报告中竣工验收日期为竣工验收会议日期;设计、勘察质量检查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日期应早于或等于竣工验收日期。 9、同一项目多个单项工程材料合格、试验报告重复如何移交? 答:只需移交一套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其余各幢以材料说明代替。 10、市政工程档案移交要注意什么? 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市政工程档案均需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凭《档案验收认可证》到城建科办理备案手续。对建设局为业主的市政工程,移交时除竣工图外须另移交一套设计图纸,并凭《档案验收认可证》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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