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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临海市企业开办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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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企业开办“一小时”“一环节”“零成本”的总目标,减少企业在开办时的成本支出,有效提升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指标。根据浙江省委改革办印发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便利化行动方案》(浙改办发〔2019〕24号)要求,降低企业开办成本,鼓励各地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企业开办环节中产生的公章刻制(含寄递)费用以及营业执照、税务发票等寄递费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19年12月27日起到1月8日止。公开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21号;邮编:317000 联系电话:0576-85280060,85280065(传真) 邮箱:35852069@qq.com。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7日 临海市企业开办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营商环境便利化“10+N”行动工作要求,现结合《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便利化行动方案》(浙改办发〔2019〕24号),实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企业开办环节产生的印章刻制(含寄递)费用,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1月1日起,向新注册开办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实行首套印章(企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刻制费用由政府负责。 二、实施流程 (一)刻章流程。企业在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设立登记时或者通过全流程电子化登记平台网上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平台自动关联印章刻制申办业务,刻章单位在接到企业开办平台推送订单数据后及时刻制公章,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并送至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窗,营业执照与首套印章窗口同步发放或者通过快递免费寄递。 (二)价格确定。参照台州市对首套公章(四枚,含企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刻制招标价格89元/套,确定临海企业首套公章(五枚,含企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价格120元/套,如申请人选择印章快递送达的,增加快递费10元/套。 (三)刻制单位。刻章单位必须在临海市范围内设立登记,并且具备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同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完成法人用户认证。 (四)费用结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承担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费用审核结算,采取先刻后付、一季一结的方式。刻章单位办理结算时需提供合法票据及《临海市刻章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工作方案的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将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刻章单位与企业开办平台数据对接,系统更新,制定服务标准,费用审核结算;市公安局负责对公章刻制单位的行业监管,确保公章刻制单位遵守公章刻制备案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务服务有关规定。 (二)建立刻制单位考核制度。纳入企业开办服务印章刻制名录的单位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组织进行专项考核,对无法履行服务承诺的,实时移出名录。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互联网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化的新举措,提高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及时上报。 附件:临海市刻章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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