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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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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台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跟临海市政府网站(www.linhai.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地址:临海市上盘镇北洋滨海第一大道17号;邮编:317015;电话:0576—85588202;传真:0576—85588101;电子邮箱:85588807@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单位累计信息19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重点工作、领导关怀、公告公示、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我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临海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1、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2、继续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部门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 “微信公众号: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和“中国临海网站”相关栏目的统计。发布效果见截图: 七、附表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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