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04/2018-85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8-08-23 |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局 |
关于临海市火车站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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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临发改价〔2018〕20号
关于临海市火车站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临海市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临海市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为确保市火车站停车场有序管理,充分开发资源,缓解停车压力。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价法[2018]2号)和《关于印发〈临海市机动车停放差异化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价[2017]21号),结合实际情况核定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区域包括:临海市火车站停车场。 二、停车场机动车(7座及7座以下)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在场内停放4小时(含)内5元/次·辆,停放4-9小时(含)10元/次·辆,停放9-14小时(含)15元/次·辆,停放14-24小时(含)20元/次·辆,超过24小时重新计收。 三、7座以上车辆按以上标准双倍计收。 四、机动车停放服务免费时间:机动车停放时间30分钟内免费,实际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五、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处置突发应急事项的车辆等应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残疾车辆凭残疾证免费停放。 接本批复后,你公司应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浙价检〔2012〕32号)规定,依法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
附件:临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临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价牌
收费单位: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填制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城市管理局,市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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