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66/2018-832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古街工委〔2018〕45号 | 成文日期: | 2018-05-31 |
发布单位: | 古城街道 |
中共临海市古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临海市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古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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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机关各办、社区、行政村、各部门: 《古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临海市古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临海市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31日 古城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018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按照《临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要求,全面完成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专项攻坚战为载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治理、利民惠民,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城市的龙头工程,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市、再创千年古城新辉煌、建设活力品质幸福临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工作目标 经过全街道上下共同努力,以全面达到《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规定的测评标准为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利民”,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不断提升办事处管理文明、公共文明、文化文明和生态文明,展示街道形象,塑造街道品牌,凝练街道精神,努力打造开放、活力、人文、文明、和谐古城,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18年度测评成绩居全市前列,为临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任务划分 街道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细分为工程类、整治维修类、宣传类等项目。 四、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各村、社区按照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2018年6月—9月上旬)。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按照《关于建立多城联创班子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网格制度的通知》(古街工委〔2018〕47号)要求,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操作手册》各项测评标准,根据《2018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项目计划安排表》安排,进入相应网格开展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强力推进市民素质提升、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优化等专项整治,着力改善城区公共卫生环境和公共文明水平。 其中为营造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为创建工作开好局,街道计划在集中整治月中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1)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周(6月6日至6月19日); (2)背街小巷秩序整治周(6月20日至24日); (3)犬类、家畜家禽整治周(6月25日至29日); (4)僵尸车整治周(6月15日至29日)。 第三阶段:全面提高阶段(2018年9月中旬至12月)。根据考核标准和责任分工,逐项对标,各村、社区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对标整改、固强补弱;街道对各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分析总结,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创建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在街道多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作为联系村(社区)的责任人,对网格内所有创建工作负直接责任;行政村书记(主任)、驻村干部、社区书记负责本网格内所有创建工作;各线分管领导和各办负责人根据具体分工,协助组织相关项目落实。 (二)营造创建氛围。各村、社区、街道各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如电子屏幕、宣传车、永久性宣传牌、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要求,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大力宣传创建动态、创建成果和典型经验,形成强大的舆论态势,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创建责任。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作、村(社区)为主、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街道将建成区划分为27个网格,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安排分别进入相应网格参与创建;各村、社区、街道各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信心,落实责任,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街道督查室要充分发挥协调、督查的职能,常态化组织督查考核,对重点难点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主动、消极、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机关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社区书记、村主职干部实施问责。 古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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