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质监和施工许可之前,请先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请将施工图纸、勘察报告直接送交质监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规划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280102) 一、办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办事条件: 1.工程概况[原件1份];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原件各1份];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资料(需盖章)[原件1份]; 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原件1份]; 5.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原件各1份]; 6.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各1份]; 7.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1份]; 8.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 9.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 10、施工、监理合同[原件各1份]; 1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复印件1份];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原件1份]; 13.监理规划[原件1份]; 14.工伤保险凭证[原件1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建设规划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5280102)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办事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1份];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5.施工场地(含拆迁进度)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声明[原件1份]; 6.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手续、施工合同 [原件1份];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含消防设计审核、人防工程核准)[原件1份]; 8.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工伤保险)[原件1份]; 9.监理合同[原件1份]; 10.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原件1份]; 请施工企业先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平台录入、附件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 报监手续请在台州市建筑业管理系统先行办理 建设单位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法人注册,选择临海市,在法人办事中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在线办理 表格至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网站下载 (搜索中国临海-左下角临海部门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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