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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5/2018-87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汛镇委〔2018〕30号 成文日期: 2018-05-04
发布单位: 汛桥镇
中共汛桥镇委员会关于开展“全责党员 服务全员”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18-05-04 14:10
  • 来源:汛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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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村级党支部的组织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村级党组织中开展“全责党员  服务全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镇全体农村党员。对年长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不列入考评。不列入考评党员名单要报镇党委备案。

二、活动内容

按照“就近就亲就便”的原则,采取党员自荐、支部审定的方式,确定党员联系户。党员捆绑包干联系户,通过引领带动,激发联系农户在综合治理、村镇建设、社会风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活动考评

按照有利于农村稳定、建设和发展的原则,根据每个农户在3类指标中的表现,设置相应量化标准,对其对应联系的党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由综合治理、村镇建设和社会风尚三部分构成,其中综合治理占30分,对标信访维稳、消防安全、矛盾纠纷及其他等4方面设置分值;村镇建设占40分,对标农户“门前四包”、五水共治、垃圾分类、三改一拆、推进重点项目及其他等6方面设置分值;社会风尚占30分,对标赡养老人、和睦邻里、计划生育、赌博违法及其他等5方面设置分值。考评指标将根据实际,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标准。经评定后,全责党员考评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对违法违纪正在处分期内等情形的实施一票否决,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对流动党员的考评要征求其工作所在单位的意见。

四、考评方式

全责党员考评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月计分一次,作为党员十二分制考评的依据;每半年综合评定一次,作为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的重要依据,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89分的为良好,60-74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差。月计分、半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要反馈给党员本人,通过党务公开栏公示,并将结果报镇党委备案。

五、结果运用

通过定户设责、挂牌亮责、履职尽责、定分评责,把党员服务平台建立起来,每月进行对标评分,将得分作为十二分制考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对三次以上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纳入下一届村级组织成员的推荐人选;

对确定为良好等次的党员,纳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储备了动力;

对确定为差等次的党员,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学习教育。

预备党员综合考评为差等次的,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后,综合考评等次仍为差等次的,按有关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全责党员  服务全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制度。各行政村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全责党员考评与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互为提升。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准确把握考评尺度,既要防止考核过严、激化矛盾,又要杜绝考核过松、流于形式。党组织书记要把推进这项工作作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2、坚持分类指导,创新工作举措。各党支部要在学习领会本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细化个性指数考评内容,做到日常有督查、年中有评估、年末有考核。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新内容,大胆探索新方法,创新工作新机制,使全责党员考评管理不断深化完善,切实发挥作用。

3、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工作督查。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全责党员  服务全员”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全镇农户参与综合治理、村镇建设和社会风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普遍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党员和经验做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不断总结,逐步完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本制度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自2018年5月4日起实行。

附件:汛桥镇全责党员考评表

中共汛桥镇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附件

                    汛桥镇全责党员考评表

村党支部          党员姓名:                  2018年    月                          

指  数

参  考  内  容

得分

类别

项目

(30

分)

信 访

维 稳

(10分)

1、联系农户故意拒接民调电话或歪曲事实不客观评价的,每人(次)扣1分。

2、联系农户不按信访程序到临海市、台州市、省或进京上访的,每人次分别扣2分、3分、4分、5分。

3、联系农户组织、操纵非法信访、越级上访的每起扣5分。


消 防

安 全

(10分)

1、联系农户出租房或商铺消防设施不齐全、不完备的,每户扣1分。

2、联系农户出租房或商铺没有按要求硬隔离或安装防火门的,每户扣3分。

3、联系农户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引发火灾的,每起扣5分。


矛 盾

纠 纷

(6分)

1、联系农户参与闹事等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的,每起扣3分。

2、联系农户引起激化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每次扣1分。


其 他

(4分)

联系农户没有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的,每次扣1分。


(40

分)

(40

分)

门 前

四 包

(6分)

1、联系农户门前屋后卫生保洁不到位的,每户扣2分。

2、联系农户墙面不整洁的,每户扣1分。

3、联系农户院子或门前空地杂物堆放多的,每户扣1分。

4、联系农户生活污水未合理排放的,每户扣2分。


五 水

共 治

(7分)

1、联系农户向河道沟渠排放污水、废水的,每起扣3分。

2、联系农户违规焚烧秸秆等垃圾的,每起扣2分。

3、联系农户随意向河道沟渠倾倒、堆放生活生产和建筑垃圾的,每起扣3分。


垃 圾

分 类

(5分)

1、联系农户没有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垃圾桶内的,每次扣1分。

2、联系农户没有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或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分。

3、联系农户没有将家具、废旧电器及零星建筑废弃物等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区域的,每起扣2分。


三 改

一 拆

(7分)

1、联系农户抢搭抢建抢栽的,每起扣5分;不按要求拆除存量违法建筑的,每起扣3分。

2、联系农户煽动他人抢搭抢建抢栽的,每起扣2分。

3、联系农户新建房屋未批先建的,每起扣5分;批甲地建乙地的,每起扣3分;少批多建、超层扩面的,每起扣2分。


重 点

项 目

(10分)

1、联系农户拒不配合完成重点项目推进的,每起扣10分。

2、联系农户操纵、挑唆他人阻挠重点项目开展,被发现查实的,每起扣3分。


其 他

(5分)

联系农户没有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村镇建设相关工作的,每次扣1分。


(30

分)

家 庭

风 尚

(5分)

1、联系农户不赡养老人的,每起扣5分。

2、联系农户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子女的,每起扣5分。


邻 里

相 处

(5分)

1、联系农户在日常生活中造成占道、扰民等情况的,每次扣1分。

2、联系农户未合理圈养牲畜宠物的,每户扣2分。

3、联系农户寻衅滋事引起邻里矛盾的,每起扣3分。


计 划

生 育

(5分)

联系农户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例扣5分。


赌 博

违 法

(10分)

1、联系农户参与聚众赌博的,每次扣2分。

2、联系农户开设赌场或组织赌博的,每次扣10分。


其 他

(5分)

联系农户出现其他影响社会风尚的行为,每次扣1分。


总 分




备注:每项分值扣完为止。                           

汛桥镇党政办                            2018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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