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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18-03-30 21:15
  • 来源: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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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由临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临海”门户网(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联系(地址:临海市巾山中路20号,邮编:317000,电话:85322817,传真:85322817)。

  一、概况

2017年,我按照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国资国企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府工作信息公开,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职责抓落实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调整成立了市国资局政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临国资[2017]50号),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产权科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议程,作为单位内部考核依据,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二)深化制度建设 推进机制长效化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信息发布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建立相应台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谨防失密。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临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等六项制度》、《临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等九项制度》,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更好的指导和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平台建设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中国·临海官网中临海市国资

子网站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栏目要素齐全。二是提升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的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下载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并由专人负责日常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扎实开展国资国企信息公开。落实《市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上级国资监管制度、政策法规予以解读,及时公开国资国企工作信息、监管企业名单、直管及市直属国有企业财务数据国有企业人事调整等工作。推进国资产权交易信息公开,围绕“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租赁等事项的信息披露、挂牌结果和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实现信息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严格按《临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的要求,坚持做到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国资国企运营监管相关信息,全年共公开69条政府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条例》、《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等规定,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局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文件或信息涉及政府保密,本着安全的角度未予公开。下阶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保障,积极做好信息发布与服务工作,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在公开要求范围内,加强公开力度,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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