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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海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18-03-30 12:32
  • 来源: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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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由临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临海”门户网(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况

  2017年,我办按照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我市法制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法制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办继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府法制信息日常公开工作,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协调发布等多项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工作机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法制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公开。

  (三)强化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加强中国·临海官网中临海市法制办子网站平台建设,完善法制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栏目要素齐全。二是提升政府法制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大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法制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的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下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办严格按《临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的要求,共公开157条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其中政策文件信息51条,工作信息90条,行政复议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我办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条例》、《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等规定,本年度我办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还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有待拓展。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力度。坚决执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的公开原则,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法制信息的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深化政府法制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政策解读,继续加强行政复议结果文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在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

  三是拓宽政府法制信息公开渠道。发挥中国·临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落实专人管理。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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