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临海市“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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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广大市民: 为推进“三大革命”,根据上级部署和市主要领导指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临海市“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3日至3月1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发邮件至以下邮箱:lhxzzfj@126.com 。联系人:庞女士,联系电话:85303312。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3月3日 临海市“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厕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根据《 台州市区“公厕革命”(公厕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政办函〔2017〕66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十四届二次党代会、十六届二次人代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布局科学、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群众满意”为基本要求,紧扣“活力品质幸福临海”的建设目标,不断提升公厕环境品质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公厕软硬件环境,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接收一批,着力解决公厕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至2020年底,城区新、改建公厕160座,镇区新、改建公厕100座,农村新、改建公厕1998座,在全市城乡的公厕数量上、布局上、功能上实现全面提升完善,满足群众生活质量提升需要。2020年后按照各地实际发展需求梯次完善城乡公厕建设,全市新建、改建厕所达2258座。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结合人口规模、商业发展等因素,以需求为导向,统筹规划和布局。城区、集镇区公厕新建应选在人流量集中区域;农村地区重点完善旅游村、美丽乡村、精品路线及人流聚集地公厕建设。消除“隐形公厕”和设置盲区,对于群众急需的盲区,要因地制宜,应建则建。 (二)以人为本,科学设计。公厕的设计建设和服务要贯穿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一味追求面积大、功能全,要使厕所设计符合现代时尚、方便实用、节能环保的要求。提高女性厕位比例,确保人流集中场所女、男厕位比例不小于2:1,其他场所女、男厕位比例不小于3:2;完善照明、通风、除臭、环保等配套设施,提升使用舒适度。 (三)设立标准,兼顾特色。城区、集镇区、旅游景区及美丽乡村等部分地段好、有条件的公厕,要引进先进理念,结合周围景观,加强主题设计,引入休憩购物、产品体验等功能,打造个性化的“样板公厕”、“特色公厕”等。其他普通公厕和农村公厕,要以整洁、实用、节能为原则,实行标准化建设。 (四)系统推进,分类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公厕的新建、改造等工作,对城区公厕新建、改造所需的经费予以保障。镇区公厕的新建、改造经费纳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公厕的新、改建工程与美丽乡村、扶贫开发、乡村旅游发展、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实行按需申报制度,对符合新、改建条件的公厕,建设完成后,按验收考核评分结果实行“以奖代补”。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厕规划与设计。科学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明确公厕布局;土地出让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需明确配建公厕的数量和建筑面积,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出台公厕建设标准图集,规范厕位尺寸,改善通风、采光条件,合理设置管理间、工具间,统一规范设置各类公厕标志,做到“标志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方便市民识别和寻找;加大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注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如厕问题,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环保性、安全性,增强如厕的便利性。各级主管部门要对行政区域内及行业管理所属厕所的现状、布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为统筹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快公厕建设与改造。加大公厕增设、改造力度,解决公厕数量不足、不达标等问题。对城区老旧公厕加快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和公厕导向标志牌,有条件的应增设“第三卫生间”,美化公厕内外环境。通过老城区改造、新城区新建、接手新建小区配套公厕和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共享等方式,使城区的公厕配置更趋合理。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精品村、精品路线的要求,以标准化公厕的形式,推动村、镇公厕的建设和改造。 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风景名胜区公厕建设要按照有关标准,结合景区发展需要,加快建设改造,提升城市旅游形象。全市其他各文化馆、博物馆、历史遗址、森林公园、风景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厕所建设,在设计或改造等方面要与我市本土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打造标准化旅游厕所。 (三)逐步规范公厕管理。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公厕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相应的公厕管理办法,日常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并保持公厕的设施设备完好和洁净无味。不定期组织公厕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资源,因地制宜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新模式。鼓励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和管理,确保公厕干净卫生、免费使用。 (四)建设智能监管平台。利用智慧城管APP,推广“厕所数字地图”、“二维码扫描一键投诉”等“互联网+厕所”管理服务创新手段,实现地图找厕所、用厕所、评厕所功能。将城市商业区、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内的公共厕所纳入评价体系,努力打造厕所管理新标杆。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成立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完成公厕标准图集编制,完成图纸设计审查,完成立项审批。 (二)建设阶段(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底前)。2020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公厕的新、改建任务。协调接手新建小区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公厕,并着手对不符合标准的公厕进行改造。在具备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厕所共享,做好引导的标志标识工作,2019年前完成地图找厕所、用厕所、评厕所的手机APP开发。 (三)验收阶段(2018年10月—2020年10月)。由各镇、街道对当年开工建设的公厕进行竣工验收,合格的报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综合验收。市 “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当年的公厕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总结建设经验,开展讲评交流。 六、职责分工 市“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公厕的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制订公厕标准图集,推进精品公厕建设,组织公厕设计方案审查。 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编制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公厕布点,在工程招投标、质量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负责新建小区配套公厕的建设以及移交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古城、大洋街道城区范围内的公厕新建、改造、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区公厕新建、改造工程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工作,配合各街道在绿地、游园、广场、步道系统中的公厕选址;负责公厕建设中涉及绿地占用、树木伐移挖掘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和建设过程中的市容市貌管理。 市农办负责农村公厕的新建、改造工程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等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将公厕建设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审批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幼儿园内公厕新、改建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统筹安排与拨付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客运站公厕改造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等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各类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加油站厕所的对外开放及改造指导、考核检查等工作。 市卫计局负责各医疗卫生机构院内公厕新、改建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厕所的对外开放及改造指导、考核检查等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市区内星级酒店及旅游景区内的公厕改造指导、考核检查等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及改造监督指导。 市水务集团负责配合项目用水报装。 市供电局负责配合项目用电报装。 古城、大洋街道负责城区范围内新增公厕的选址和政策处理工作,负责其它村公厕的新建、改造、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江南、大田、邵家渡街道负责辖区内公厕的新建、改造、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各镇负责辖区内公厕的新建、改造和日常监管,并落实运行维护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里要求配合做好“厕所革命”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厕所革命”对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厕所革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明确专人专责、扎实推进,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 (二)紧扣任务节点,稳步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刻不容缓,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对照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促各阶段工作推进到位。市“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一线指导,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形成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完善制度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落实月报告、季督查、年评价制度,将“厕所革命”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和部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督查考核既要考虑完成的数量和时间,也要考虑完成的质量和标准,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附件:1. 临海市“厕所革命”领导小组 2. 临海市“厕所革命”三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临海市“厕所革命”领导小组
组 长:徐明堂 副组长: 张 磊(市府办) 张 杰(市农办) 陈大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成 员: 方匡安(市文明办) 李建强(市农办) 陈英正(市发改局) 周灵宏(市教育局) 蒋向阳(市财政局) 章仁撑(市国土资源局) 王凌辉(市交通运输局) 冯尚荣(市建设规划局) 吴群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吴庆良(市商务局) 周 平(市卫计局) 谢伟荣(市市场监管局) 陈海东(市旅游局) 张增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王 健(市灵江水务集团) 李永灵(市供电局) 李伟君(古城街道) 厉学钢(大洋街道) 陈崇华(江南街道) 罗凌晨(大田街道) 朱灵雄(邵家渡街道) 金光辉(杜桥镇) 何伟诚(白水洋镇) 柴佳一(东塍镇) 孙德军(桃渚镇) 汪 宇(尤溪镇) 葛 曲(汛桥镇) 葛乾锋(沿江镇) 金理富(汇溪镇) 张 强(小芝镇) 陈永连(上盘镇) 孔先顺(涌泉镇) 陈 强(永丰镇) 李振华(括苍镇) 林 卫(河头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大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强、冯尚荣、吴群超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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