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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18-03-16 16:59
  •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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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临海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

 

联系电话:0576-85156357,传真:0576-85156357;

 

电子邮箱:lhsfj85156357@163.com

一、情况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各项机制

2017年, 临海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责任归口科室,确定1名负责人承办具体的信息发布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班子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讨部署相关工作,且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了《临海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完善了保密审查、责任追究、重大事项公开等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制度,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了《临海市司法局机关考核办法》,规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与奖惩,及时整改发现问题。

(二)优化平台载体,主动及时公开

围绕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依托中国临海政务公开网站、临海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临海普法网等线上平台以及公共法律服务橱窗、临海普法报等线下载体,按照“时效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化”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务动态、人事任免信息。建立了局新闻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已于3月31日前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开了本单位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或咨询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并公布了《指南》。

(三)拓展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讲求时效、利于监督的基本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优化政务公开橱窗、广播、会议、“中国临海”官方网站等传统载体,开辟“临海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载体,建设全方位的公开平台,及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临海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案件登记簿,内容包括申请人、收件日期、申请内容、答复时间等,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三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流程明确。目前,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函件。2017年,通过各类媒体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5条,其中各类新闻报道100条、微信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94条,其中政策文件38条,政务动态56条,截至,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了局印发文件、活动信息、重点项目进展、重大人事调整等内容:人事信息类7条,占7.4%;政策、规范类文件信息17条,占18.1%,公告类信息5条,占5.3%;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占59.6%;其他类9条,占9.6%。

(三)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通过“中国临海”政府网站和公开,同时将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市档案馆、图书馆,供市民查阅我局政府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操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内容形式单一、部分栏目更新较慢等。

下一步,我们要始终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灵活信息公开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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