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 2017年度工作报告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18-03-01 09:54
  • 来源: 市头门港新区
  • 浏览次数: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台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跟临海市政府网站(www.linhai.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地址:临海市上盘镇北洋滨海第一大道17号;邮编:317015;电话:0576—85588202;传真:0576—85588101;电子邮箱:85588807@163.com)。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累计信息13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重点工作、领导关怀、公告公示、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尚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我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服务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临海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1、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2、继续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部门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 “微信公众号: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和“中国临海网站”相关栏目的统计。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