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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制度
关于印发临海市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制度(试行)》经市政务公开办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

 

 

临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2 12

 

(此件公开发布)

 

 

 

临海市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培训人员范围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中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员和分管领导

第三条  培训学习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编辑等知识和技能;

(三)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应把握的原则、制度、纪律等要求;

(四)国内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先进经验和科学做法;

(五)临海市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六)其他需要纳入培训学习的内容。

第四条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者进行培训学习,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一次专题培训。

第五条  建立培训学习考勤制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对无故缺席培训的,要做好记录并反馈给相关单位。

第六条  建立考核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内部考核,培训学习作为本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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