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7/2018-879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沿政〔2018〕78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02 |
发布单位: | 沿江镇 |
关于印发沿江镇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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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片、各办、各学校: 《沿江镇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沿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沿江镇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 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沿江镇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行动,切实推进全镇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集中整治月时间 2018年11月份。 二、整治对象 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下称培训机构)、托管(早教)服务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是否经有关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登记)。 (二)培训场所是否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三)是否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等不良行为;是否存在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或组织培训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当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业整改、依法关停等四类方式进行集中整治。 1.培训机构。 (1)临时查封 存在消防临时查封的三点隐患(附件2)的培训机构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查封; (2)停业整改 ①存在消防安全(附件3)、房屋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并下发和张贴《临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停业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②无证无照或有照无证且不具备办学条件(包括办学场地不足300平方米)的文化课程服务类培训机构,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并下发和张贴《临海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停业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3)限期整改 ①文化课程服务类培训机构。办学场地超过300平方米但暂不具备办学条件,无重大安全隐患,给予限期1个月的整改,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整改后经检查合格的,可核发办学许可证。 ②艺术特长类、体育竞技类(不包括游泳)培训机构。暂不具备消防等办学要求,但无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限期1个月的整改时间,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经整顿合格后予以重新营业,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2.托管(早教)机构。 根据出租房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托管(早教)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并下发和张贴《临海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停业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对于暂不具备办学条件,无重大安全隐患,给予限期2个月的整改,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 对存在文化课程服务类项目培训的托管机构,办学场地超过300平方米且具备办证条件,需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不得再从事托管;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含办学场地不足300平方米),责令其不得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程服务类培训。 3.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教育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的不良行为;查处存在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行为。对于违规培训机构责令停业整改,并下发和张贴《临海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停业整改通知书》。 4.对于参与举办培训机构、托管(早教)机构和在上述机构执教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临海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带生办班等行为处理办法》等,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程序和日常监管平台,公布本区内“白名单”和“黑名单”。“白名单”、“黑名单”集中整治月行动结束后,报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保障 成立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协调、指导全镇整治工作。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行动责任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工作片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机制。成立以镇长赵学群为组长的镇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做好辖区内整治工作;积极发挥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区域内的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按网格划分分片整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个人,进行“拉网式”检查整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中小学、工商所、派出所、其它各部门协同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行动”工作督查,及时通报各工作片整治进程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培训机构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各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有效构建监管机制,实现全镇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校外培训机构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 2.符合消防临时查封的三点隐患 3.消防整治负面清单 4.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记录表 5.托管(早教)机构专项整治记录表 6.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排查表(汇总表)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集中整治月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赵学群 副组长:王勤丽 于凌敏 成 员:柳再灿(水洋工作片) 周大民(黄山工作片) 冯尚联(长甸工作片) 符建荣(西岑工作片) 金顺友(杜岐工作片) 余永富(消防工作站) 陈明长(文化站) 何昌军(城建办) 王 蕾(宣传办) 张晓冰(派出所) 朱庆虎(工 商) 李欠达(沿江镇中学) 许朝红(沿江镇中心校) 周春苗(沿江镇中心幼儿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勤丽兼任,成员为王蕾、余永富、张晓冰、陈英武、朱宏军、周春苗。
附件2 符合消防临时查封的三点隐患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二层及以上人数之和超过50人只有一部疏散楼梯)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附件3 消防整治负面清单 1.设在危房、违章建筑、地下建筑或二层以上木楼板、木楼梯建筑物内。 2.与生产经营性场所、居住部分未采用水泥楼板和实体墙分隔到位。 3.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4.14周岁及以下学生用房设置在四层及以上。 5.14周岁以下学生活动场所未设置独立疏散楼梯。 6.设置防盗窗或影响人员逃生的障碍物。 7.电动车在楼道内充电、停放或室内停放区域未进行“硬隔离”。
附件4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记录表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5 托管(早教)机构专项整治记录表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附件6 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排查表(汇总表) 单位: 时间:2018年 月 日
沿江镇党政办 2018年 11月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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