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2/2018-880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审公告【2018】14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14 |
发布单位: | 市审计局 |
【结果公告】临海市五家殿村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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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临海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聘请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审人员,自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4月30日,对临海市五家殿村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建设情况。 五家殿村拆迁安置房建设地点位于临海市大洋街道开发大道东侧,柏叶路北侧原五家殿村地块,2008年6月25日经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总用地面积7583.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100平方米。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有9幢(1-7#、9#、12#楼)具备交付条件,建筑面积共34715.33平方米,总户数186户;有3幢(17#、18#、19#楼)已完工处于结算审核中,建筑面积共39273.3平方米,总户数190户。以上12幢住宅楼的相关配套工程基本已完工。其余规划的10幢(8#、10#、11#、13-16#、S1#-S3#)未开工建设。 (二)工程财务情况。 经审计调整后,截止2017年12月31止,建设资金来源总额15356.94万元,其中:临海市财政拨款13290万元,其他拨款2064.55万元,基建收入2.39万元。资金占用总额15356.94万元,其中:在建工程8329.48万元,货币资金112.88万元,预付及应收款6899.2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5.1万元,其他投资0.27万元。至2017年12月31日,新区指挥部尚有其他应收款22.44万元,应付工程款及其他应付款合计1053.4万元;未审定的应付工程款519.85万元;后续尾工工程资金需求约331万元。 (三)工程逾期情况。 五家殿小区5#、9#、12#、17#、18#、19#楼工程监理单位为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9#、12#楼施工单位为友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7#、18#、19#楼施工单位为浙江省三门宏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18#、19#楼实际总施工期837天,施工单位申请工期顺延共计72天,新区指挥部未确认。经初步审查联系单,由于台风、停水、停电等原因引起停工有32天。新区指挥部将5#、9#、12#、17#、18#、19#楼的工程监理作为一个标段进行合并招标,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监理计费期为23个月,即监理服务期为2010年4月10日-2012年3月9日。 2012年12月26日,监理单位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新区指挥部提出295天的延期费用,共计58.09万元。审计依据监理合同分析,应支付监理延期费为744386元,监理公司因总监未到岗需支付违约金185000元,抵扣后新区指挥部应追加支付监理费559386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新区指挥部在该项目建设管理中基本履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遵守国家建设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内控制度不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不够到位、资产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1.招标代理公司未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监理招标文件,文件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监理招标文件中关于分标段施工未有任何描述,导致投标单位编制的监理服务方案与实际项目不相符,增加了后续项目实施的风险。 2.施工期间未实行工程监理制。5#、9#、12#楼在2010年1月1日开工-2010年4月10日施工期间未实行监理。 3.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安排施工计划,导致计划工期超合同工期。17#、18#、19#楼开工报告的计划总工期为681天,比合同约定的总工期595天超了86天。 4.实际施工工期超合同工期严重,工期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缺陷。5#、9#、12#楼超合同工期371天。17#、18#、19#楼超合同工期242天,而施工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违约处罚没有约定。 (二)抽查发现结算审核报告存在差错合计123.38万元。 1.台州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临海市五家殿小区1#、2#楼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现场踏勘发现天棚面未做纸筋灰,结算审核报告多计价款5.08万元。 2.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造价咨询中心出具的《临海市五家殿小区3#、4#、6#、7#楼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现场踏勘发现天棚面未做纸筋灰,结算审核报告多计价款6.96万元。 3.台州中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临海市五家殿小区5#、9#、12#楼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现场踏勘发现:部分土建工程的天棚面未做纸筋灰,水表比实际多算,部分设备未安装,结算审核报告多计价款13.85万元。 4.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临海市五家殿小区17#、18#、19#楼工程初步结算审核报告》,现场踏勘发现:部分地下室砼墙面、柱面、天棚粉刷未施工;部分土建工程天棚面未做纸筋灰;部分消防报警工程未完成安装与调试;部分消火栓、喷淋工程未配消防水带,未配灭火器。初步结算审核报告多计价款97.49万元。 (三)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标。 1.部分项目未公开招标。如:(1)2010年1月14日与台州市八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签订的《五家殿小区给水安装工程》合同价暂定179万元。(2)2011年1月与浙江省台州建筑设计院签订的《五家殿小区室外环境设计》合同价29.7万元。(3)2013年12月31日与临海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1000+2*630)KVA五家殿小区三期配变工程》合同价224.67万元。(4)2014年2月26日与临海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1000+2*630)KVA五家殿小区三期配变工程》合同价166.21万元。 2.未公开招标设计单位。项目直接委托浙江省台州建筑设计院(合同价为418万元)进行设计。 (四)内控制度不健全。 新区指挥部至今未建立集体议事决策、项目招标、合同管理、项目变更、档案管理、建设管理费使用及签字盖章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及业务招待费超标准。 2008年7月至2017年12月五家殿村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390.38万元,按照规定计算,管理费应控制在156.12万元内、业务招待费应控制在15.61万元内。而实际支出管理费225.38万元,超规定69.26万元,超支44.36%;实际支出业务招待费57.73万元,超规定42.12万元,超支269.83%。 (六)财务核算不规范。 1.同一单位的同一合同支付的价款计入不同科目核算。2010年9月-2013年2月分四次支付浙江天正监理费113万元,除2013年支付的25万元计入待摊投资外,其他三笔均记入预付工程款科目。 2.部分发票与实际付款的差额未入账,仅在摘要里简单备注。如:2011年9月浙江省三门宏宇建筑公司开票600万元,指挥部预付493万元,另107万未入账。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临海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 “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工程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从严控制管理费用”等三条审计建议。新区指挥部高度重视,已督促相关工作人员着手落实整改工作,并承诺发布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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