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2/2018-882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永政〔2018〕129号 | 成文日期: | 2018-11-14 |
发布单位: | 永丰镇 |
永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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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作片、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宗教活动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 三、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建立消防安全专门管理组织,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明火使用是否严格控制并采取有效防火措施;香烛进殿燃放有无限制措施,室外香炉、烛台等部位是否落实专人看护和安全保护;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套管保护,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是否到位;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是否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无定期开展;应急处置队伍及演练是否落实。 四、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行政村要组织人员开展大排查,摸清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永丰派出所和消防工作站要督促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整改;分管民宗领导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正式宗教活动场所和已登记编号民间信仰场所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各行政村主要负责辖区内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火灾隐患整改,特别是要加强对未登记编号小庙小庵场所的火灾防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首届中国上海国际进口博览会已经召开,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首届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以及 “枫桥经验”纪念活动大会也即将相继召开,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警醒,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狠抓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三年翻身仗行动相结合,找准薄弱环节,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精准发力,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行政村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长短结合、制度和能力建设并重,加强宗教寺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直接管理的场所,要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永丰派出所和消防工作站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积极参与排查、督改、培训、演练,依法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工作片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对非法聚会点、私设烧香点、非法小庙等非法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治,坚决取缔一切非法宗教活动,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帮助整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举办祭祀、庙会、展览等大型活动的,当地行政村要督促主办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人员24小时值守,严禁群众留宿,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主办单位事先应将活动情况和消防措施上报镇政府备案。 (三)实施人防技防。对于设置固定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要督促定期维保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功能完整好用。对于达到配备要求但未配备的,要督促进行设施增设改造。要督促单位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制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防雷设施自查自改,改善安全状况。要鼓励引导安装远程监控,简易喷淋、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智能防控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火灾技术防范水平。要督促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装备器材,制修订火灾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预案,及时开展灭火救援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实行清单治理。全面落实清单化治理模式,按要求列出场所底数清单,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清单,整治情况要全部量化进度项目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各项工作任务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对账、照单销账,确保工作实效。 (五)做好信息上报。各工作片于11月16日前将《永丰镇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见附件)上报镇消防工作站,11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迟一鸣,电话:15057602035)。
附件:《永丰镇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
永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永丰镇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花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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