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阮加洋溪分洪工程阮加洋溪分洪隧洞下穿金台铁路应急段隧洞开挖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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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矿交公开[2018]06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9号)、《台州市采矿权出让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台土资[2011]112号)的规定,现将“临海市阮加洋溪分洪工程阮加洋溪分洪隧洞下穿金台铁路应急段隧洞开挖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协议出让人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协议受让人 临海市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采矿权取得方式 协议方式出让。 四、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临海市阮加洋溪分洪工程阮加洋溪分洪隧洞下穿金台铁路应急段隧洞开挖建筑用石料矿。 2、矿区位置:临海市汛桥镇。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 16个拐点圈定,矿区总面积约0.03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标系)如下: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证之日起 1年。 6、生产规模:暂定34.68万吨/年(13.44万立方米/年)。 7、矿区资源量:矿区可采资源量为13.44万立方米(34.68万吨)。 五、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采矿权出让所得按《临海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出让价格集体会审意见表》的意见确定总价为 59.00 万元整,该价格不低于经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采矿权评估值(¥58.52万元)。采矿权出让所得应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所得就地缴入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上级财政。
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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