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5/2017-65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汛政〔2017〕52号号 | 成文日期: | 2017-08-02 |
发布单位: | 汛桥镇 |
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汛桥镇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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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各行政村、各办: 《汛桥镇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汛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汛桥镇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5-2016年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落实各级责任体系和各项制度,做到“责任清单化、任务数量化、落地考核化、结果通报化”。以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以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打通“最后一公里”,保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落地生根见成效。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全面细化落实各项制度 1.责任清单化。理清和落实镇主要负责人、统计分管领导、网格负责人、驻村干部、统计人员,以及企业各层级领导、统计人员的责任清单,并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2.任务数量化。将镇班子成员、驻村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四上”企业各层级领导、统计人员的任务进行量化,定目标、定数量、定要求,与责任清单一起公示,确保各级人员责任落实。 3.落地考核化。将全员统计工作纳入镇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年度工作考核。 4.结果通报化。镇统计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网格管理情况通报会,上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在镇公开栏公布,并报市统计局备案。 (二)运用统计基层信息化管理平台 1.运用统计基层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常态化管理。将《镇(街道)统计网格管理情况表》、《镇(街道)统计中心企业走访记录》、《镇(街道)统计网格管理情况汇总表》等及时审核输入系统。 2.建立网格化管理系统,实现双重管理。根据全员统计工作要求,驻村干部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月将本网格管理情况上报到镇统计中心,包括网格基本情况、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单位变动情况和新开工投资项目情况等,统计中心人员及时录入系统;镇统计中心每季度进行汇总,召开一次网格管理通报会;镇统计中心人员按照每季度各联系企业至少走访一次的要求,全面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包括企业统计基础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发展和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落实情况等,以调查对象为单位,将走访记录及时录入系统。 3.建立统计日常管理系统,实现实时管理。镇统计中心组织统计业务联审联评辅导每专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在一周内录入系统;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并在一周内录入系统。 (三)实施常态化统计离任巡查制度 镇统计中心根据统计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实时掌握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并对其所在行政村、企业进行离任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系统。 (四)全面培训统计知识 镇统计中心按照市统计局要求安排对全体机关干部、村统计员、“四上”企业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包括统计实务、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和统计人员管理、统计网格管理、统计日常管理系统操作培训,使全体机关干部、村统计员、“四上”企业熟练掌握统计基本技能。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8月5日前)。成立镇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动员及布置阶段(8月10日前)。召开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传达台州市统计局、临海市人民政府、临海市统计局全员统计体系建设会议和文件的精神,进行业务培训。 3.实施阶段(8月10日-8月15日)。按照动员会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镇统计中心、行政村、“四上”企业要认真执行和落实每项工作内容。实施期间,镇统计中心将按人员分工,对三个工作片、驻村干部、“四上”企业进行督查落实。镇统计中心根据驻村情况和企业分布情况,建立汛桥镇三级统计网格管理联系图。 4.验收及数据输入阶段(8月18日前)。镇统计中心对三个工作片、驻村干部、“四上企业”的工作进行验收和审核,将数据输入统计基础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巩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的有效手段,全体机关干部、“四上”企业、村主要干部、村统计员要深刻领会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21号)和临海市委办公室、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海市全社会统计工作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临市委办〔2016〕6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打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全员统计。 2.工作考核。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要求,镇党委政府将全员统计工作纳入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年度工作考核。镇统计中心每季度将各行政村的全员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镇党委,镇党委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1-2次,不合格的,由镇分管领导约谈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并建议调整村统计员。3-4次,不合格的,镇主要领导约谈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并责令调整村统计员,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及集体,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年度全员统计工作开展优秀的,作为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1.汛桥镇全员统计工作责任清单 2.汛桥镇三级统计网格管理联系图 附件1 汛桥镇全员统计工作责任清单
汛桥镇全员统计工作责任清单(企业)
抄送:市府办,市统计局。 汛桥镇党政办 2017年8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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