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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5/2017-65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汛政〔2017〕52号号 成文日期: 2017-08-02
发布单位: 汛桥镇
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汛桥镇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17-08-02 20:20
  • 来源:汛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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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各行政村、各办:

《汛桥镇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汛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汛桥镇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5-2016年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落实各级责任体系和各项制度,做到“责任清单化、任务数量化、落地考核化、结果通报化”。以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以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打通“最后一公里”,保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落地生根见成效。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全面细化落实各项制度

1.责任清单化。理清和落实镇主要负责人、统计分管领导、网格负责人、驻村干部、统计人员,以及企业各层级领导、统计人员的责任清单,并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2.任务数量化。将镇班子成员、驻村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四上”企业各层级领导、统计人员的任务进行量化,定目标、定数量、定要求,与责任清单一起公示,确保各级人员责任落实。

3.落地考核化。将全员统计工作纳入镇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年度工作考核。

4.结果通报化。镇统计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网格管理情况通报会,上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在镇公开栏公布,并报市统计局备案。

(二)运用统计基层信息化管理平台

1.运用统计基层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常态化管理。将《镇(街道)统计网格管理情况表》、《镇(街道)统计中心企业走访记录》、《镇(街道)统计网格管理情况汇总表》等及时审核输入系统。

2.建立网格化管理系统,实现双重管理。根据全员统计工作要求,驻村干部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月将本网格管理情况上报到镇统计中心,包括网格基本情况、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单位变动情况和新开工投资项目情况等,统计中心人员及时录入系统;镇统计中心每季度进行汇总,召开一次网格管理通报会;镇统计中心人员按照每季度各联系企业至少走访一次的要求,全面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包括企业统计基础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发展和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落实情况等,以调查对象为单位,将走访记录及时录入系统。

3.建立统计日常管理系统,实现实时管理。镇统计中心组织统计业务联审联评辅导每专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在一周内录入系统;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例会,并在一周内录入系统。

(三)实施常态化统计离任巡查制度

镇统计中心根据统计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实时掌握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并对其所在行政村、企业进行离任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系统。

(四)全面培训统计知识

镇统计中心按照市统计局要求安排对全体机关干部、村统计员、“四上”企业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包括统计实务、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和统计人员管理、统计网格管理、统计日常管理系统操作培训,使全体机关干部、村统计员、“四上”企业熟练掌握统计基本技能。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8月5日前)。成立镇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动员及布置阶段(8月10日前)。召开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传达台州市统计局、临海市人民政府、临海市统计局全员统计体系建设会议和文件的精神,进行业务培训。

3.实施阶段(8月10日-8月15日)。按照动员会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镇统计中心、行政村、“四上”企业要认真执行和落实每项工作内容。实施期间,镇统计中心将按人员分工,对三个工作片、驻村干部、“四上”企业进行督查落实。镇统计中心根据驻村情况和企业分布情况,建立汛桥镇三级统计网格管理联系图。

4.验收及数据输入阶段(8月18日前)。镇统计中心对三个工作片、驻村干部、“四上企业”的工作进行验收和审核,将数据输入统计基础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是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巩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的有效手段,全体机关干部、“四上”企业、村主要干部、村统计员要深刻领会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员统计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21号)和临海市委办公室、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海市全社会统计工作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临市委办〔2016〕65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打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全员统计。

2.工作考核。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要求,镇党委政府将全员统计工作纳入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年度工作考核。镇统计中心每季度将各行政村的全员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镇党委,镇党委评定优秀、合格、不合格。1-2次,不合格的,由镇分管领导约谈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并建议调整村统计员。3-4次,不合格的,镇主要领导约谈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并责令调整村统计员,驻村干部、村两委主要干部及集体,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年度全员统计工作开展优秀的,作为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1.汛桥镇全员统计工作责任清单

2.汛桥镇三级统计网格管理联系图

附件1

汛桥镇全员统计工作责任清单

责任

人员

工作责任

任务要求

书记

书记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总责。

1.落实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网格负责人,落实所有统计调查对象(包括行政村)双重联系制度中驻村干部和统计员的人员分配工作;

2.领导和支持镇长落实好统计各项管理制度;

3.抓好机关干部统计培训;

4.强化全镇干部统计意识,把统计工作列入镇考核,监督执行统计各项制度,努力做到应统尽统。

1.建立统计工作考核机制,将网格管理纳入考核;

每季度组织班子成员召开网格管理情况通报会一次,并在年度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通报;

2.抓好机关干部统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期;

3.每季度组织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一次;

4.每年专题研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不少于四次;

5.按照所在镇班子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联系企业;

6.保障统计中心人员、经费、办公条件三落实,并保持统计人员稳定性。

镇长

镇长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执行实施镇党委制订的统计工作思路;

2.制定统计考核制度;

3.建立网格管理制度,落实驻村干部、统计员及明确其职责,落实好统计工作保障措施;

4.审查、分析本辖区主要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

分管

领导

统计分管领导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具体责任。

1.具体抓好各项统计工作落实,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实施,抓好统计数据上报,做到应统尽统,把好数据质量关。

2.履行网格负责人各项职责。

1.每年组织开展机关统计培训不少于一期;

2.按照所在镇班子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联系企业;

3.每月听取统计中心工作汇报,参加统计中心月度分析例会一次。

网格负责人

镇班子领导为网格负责人,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

1.执行镇制定的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负责落实网格内各项统计工作;

2.全面掌握本网格内基本情况,包括网格内的“四上”企业家数和统计人员情况,网格内企业生产经营、投资情况,行政村统计人员情况等;

3.每月听取网格工作人员汇报,及时了解、掌握本网格的统计工作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开展网格调研,分析、评估本网格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向镇统计中心提供收集到的有关统计信息;

5.督促本网格工作人员及时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包括各项专项调查、大型普查以及临时性工作。

1.每月听取各网格工作人员网格情况汇报一次;

2.每季度组织开展网格调研不少于一次;

3.按照所在镇班子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联系企业。

驻村干部

1.协助做好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村统计人员及劳动补贴;

2.网格内企业、行政村统计人员如发生变动,要及时督促将《统计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上报镇统计中心,接受市统计局对其进行离任巡查;

3.摸清网格内基本情况,包括网格内的“四上”企业家数、生产经营、投资和统计人员情况,行政村)人口、经济及统计人员情况等;

4.及时掌握网格内个体经营户、规模以下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关停、并转企业情况,对符合个转企、小升规企业,要积极协助办理相关转变手续,同时要将以上情况每月上报镇统计中心;

5.为行政村、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及时送政策、送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6.积极参加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并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1.每月走访联系村不少于一次;

2.每月走访联系村企业每企不少于一次;

3.每月上报《镇(街道)统计网格管理情况统计表》一次;

4.统计人员有变动时,当月上报《统计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

5.每年参加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二次;

6.每年对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一次。

统计人员

1.对驻村干部提供的有关信息,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个转企、小升规企业要及时入库,做好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保证应统尽统;对统计人员变动,要及时与市统计局联系,协助做好统计人员离任巡查工作;对新开工项目、投资项目要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2.加强对辖区内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落实统计业务联审联评辅导制度,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

3.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每月不少于二次。在统计数据上报前后,要对数据进行跟踪、分析、评估,加强数据质量监管,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积累;

4.有重点地开展统计检查,特别是对数据出现异常、上报拖拉的企业,以及新上规模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和业务辅导,或上报市统计局进行执法检查。每年检查面不少于20%;

5.做好宣传工作,宣传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企业主思想认识,引导企业重视统计,把统计工作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各统计调查对象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依法统计;

6.积极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每月、每季、每年度对镇经济形势进行分析研究,为镇党委政府提供优质服务;

7.认真抓好辖区内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企业,面对面辅导,面对面抓落实,要实行长效机制,全面达到规范化标准;

8.及时完成各项统计任务,包括专项调查、大型普查和临时性工作。

1.每年组织辖区内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二次;

2.每季度每专业组织统计业务联审联评不少于一次;

3.每月走访、调研不少于二次,每季走访联系企业每企不少于一次;

4.每年开展统计检查,检查面不少于20%;

5.每年统计中心合计撰写统计信息不少于8篇、统计分析不少于4篇;

6.每月核实驻村干部提供的变动情况,做好入库、申报工作;

7.统计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与市统计局联系,协助做好统计人员离任巡查工作;

8.每年对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一次;

9.每年组织大型统计普法活动不少于一次。

汛桥镇全员统计工作责任清单(企业)

责任

人员

工作责任

任务要求

负责人

1.加强和重视统计工作,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负责人,将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线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

2.落实好“人、财、物”等基本要素,保证统计工作各项要求;

3.支持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加强考核、监督,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并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负主体责任。

1.对本企业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并对每一期报表进行签字确认;

2.每季度组织召开生产经营情况分析例会;

3.建立企业统计工作考核制度;

4.每年参加统计法律学习宣传不少于一次。

分管领导

1.领导和监督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依法保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并对本单位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

2.认真执行和落实“人、财、物”等各项统计保障要素,搭建好内部统计网络,明确统计总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统计负责人,配备综合统计人员,设置各职能部门及下属的统计岗位和人员;

3.认真执行《统计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离任巡查工作制度》,维护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1.每季度组织召开各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会议,分析、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2.组织全公司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3.建立企业统计评估体系,发挥统计监管作用;

4.每年参加统计法律学习宣传不少于一次。

统计机构负责人

1.组织、协调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和下属机构开展统计工作,共同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任务;

2.落实内部统计网络人员,明确分工,制定和实施各层级的统计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统计业务操作规程;

3.建立统计数据采集环节中的审核、监督制度,建立企业统计评估体系,为企业发展服务;

4.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5.指导、监督本单位统计工作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负领导责任。

1.统计报表上报前,要核对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数据是否相符,并对每一期报表进行签字确认;

2.建立健全企业统计评估体系,每月召开统计分析评估会议;

3.对企业统计台账的建立健全、统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每半年抽查不少于一次;

4.每年不定期组织全体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5.每年参加统计法律学习宣传不少于一次。

部门经理

1.重视和支持本部门统计工作,明确统计人员;

2.建立健全本部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健全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3.指导、监督本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综合统计机构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负领导责任;

4.积极参与企业统计评估体系的建设。

1.对本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把关;

2.每月参加统计分析评估会议;

3.每年参加统计法律学习宣传不少于一次。

统计人员

1.坚持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较好地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记录账外交易业务,熟练掌握各项统计业务操作规程,积极开展统计分析、评估、预测;

3.加强统计理论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学习,自觉参加网上统计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增强统计法律意识;

4.严格执行《统计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离任巡查工作制度》,如发生变动,须填写《统计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报当地镇(街道)统计中心审批,并接受离任巡查。

1.统计人员每年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积极参加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培训;

2.严格按照要求设置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每月核对统计原始记录,并完整地记录统计台账,保证台账的真实性,保证统计报表录入与统计台账的一致性;

3.统计人员发生变动,及时上报当地统计中心;

4.每月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分析,为企业管理提供决策服务。

抄送:市府办,市统计局。

汛桥镇党政办 2017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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