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9/2017-672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汇镇委〔2017〕46号 | 成文日期: | 2017-07-04 |
发布单位: | 汇溪镇 |
中共汇溪镇委员会 汇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四个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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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16〕69号)、《临海市关于深化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临市委办﹝2016﹞113号)精神,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增强乡镇管理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乡镇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就我镇深化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以下简称“四个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要求,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统筹市、街两级条块力量,优化行政资源配置,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功能集成、扁平一体、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功能定位。从实际出发,根据本镇的产业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明确功能定位,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强化统筹协调。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依规的要求,强化乡镇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理顺与市级部门的条块关系,明确职责边界。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着力解决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三)突出综合管理。对乡镇和市级部门派驻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务进行归类,整合乡镇社会管理服务资源,优化机构精干综合设置,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行政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 三、功能定位 (一)综治工作平台。依托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公安、司法、信访、民族宗教和人武等工作力量,构建统一的乡镇综治工作平台,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禁毒、人民武装、司法行政、民族宗教等功能。建立综治工作平台协调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武部、信访办、流动人口办、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所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由镇综治办承担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二)市场监管平台。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田市场监管所为依托,加强与农林、卫计等涉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主要承担面向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监管和执法职责,维护市场秩序,改善营商环境,保障经济主体正常开展活动。建立镇市场监管平台协调小组,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及农业林业、卫生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由镇食安办承担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三)综合执法平台。依托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统筹安监、环保、国土、建设规划、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消防安全管理等行政执法力量,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平台,主要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开展联合执法和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建立镇综合执法平台协调小组,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国土所及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农林、卫计、安监、消防安全管理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承担综合执法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四)便民服务平台。以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统筹进驻窗口的卫生计生、文化、国土、城建、人劳社保、民政、农业林业等工作力量,构建统一的便民服务平台,主要承担面向基层群众的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相关公共服务。建立镇便民服务平台协调小组,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以及卫生计生、农业林业、民政、国土、城建、广电等负责人为成员,由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承担便民服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四、配套措施 (一)平台统筹管理机制。建立镇“四个平台”联席会议制度,对“四个平台”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召集人,相关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基层站所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调度指挥、反馈督办等日常工作由镇确定一个机构总负责。“四个平台”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分析研判社情、民情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镇党委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镇党委书记、镇长协调。 (二)网格综合治理机制。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在村以下划分网格,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公安、人力社保、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水利、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司法、安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消防等部门在村的各类辅助工作力量,由镇统筹调配到网格,改变现行各部门“一竿子”到村确定网格员(信息员、联络员等)、给予报酬待遇的做法,由市财政统一转移至镇,由镇统筹安排,实行与网格员实际工作相挂钩的考核办法,实现多元合一、一员多用。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群众来信来访、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职能机构(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深化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机制,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三)分流交办机制。对网格员、广大群众通过平安浙江APP、微信公众号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报送的信息,以及镇综合受理的信访、反映诉求或要求调解等事项,由镇确定一个机构负责汇集各类信息,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和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分流处置。现阶段,镇信息平台原则上以综治信息平台为基础,处理好镇信息平台与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关系。镇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镇纪委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 (四)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建立镇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国土、公安、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建立综治工作平台与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机制,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站所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镇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五)属地考评管理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强化权随责走,进一步提升镇党委、政府基层治理统筹能力。将综合执法、国土、建设规划、司法、安监等部门派驻机构的干部纳入镇日常管理。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未经镇党委同意,不得任免。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应书面征求镇党委、政府意见。建立镇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整合镇及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构建“四个平台”,是加强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镇权责对称、实现“看得见、管得着”的有力举措,也是全省平安市县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构建“四个平台”、全面提升基层统筹协调能力的重要性、紧迫性,将构建“四个平台”列入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四个平台”的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进“四个平台”构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组成的“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构建“四个平台”的意见,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大力支持镇“四个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对“四个平台”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规范镇“四个平台”建设创造良好工作条件。镇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中共汇溪镇委员会 汇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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