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5/2017-650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汛政〔2017〕35号 | 成文日期: | 2017-06-06 |
发布单位: | 汛桥镇 |
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汛桥镇防台抗洪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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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汛桥镇防台抗洪应急工作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汛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6日 汛桥镇防台抗洪应急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防台抗洪减灾工作机制,确保在台风洪涝灾害期间,更加科学、快速、有效地组织和指挥防台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在确保不死人、少伤人的基础上,尽量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灾后生活和尽快恢复生产,根据《临海市洪涝台灾重大应急情况工作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统一指挥、明确责任 防台期间,书记、镇长任总指挥,负责全镇的抗台救灾的组织协调和人财物的调度工作。实行分片包干、驻村包村、分线包线制度。 分片包干:何芬琴负责杨梅片和宏盛造船有限公司、汛东船业有限公司的抗台救灾工作;叶吕剑负责汛桥片和江海、弘洲造船有限公司的抗台救灾工作;汪颖负责蒋山片和海丰造船有限公司的抗台救灾工作。 驻村包村:各驻村干部做好各自所驻村(包括外来人员)的抗台救灾工作,重点是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 分管交通、城建、土管副镇长:负责公路交通设施,防洪安全畅通以及危险路段管制工作;组织城建办、土管所做好各行政村的危房、在建工程以及山体滑坡(重点村)等地质灾害的摸排和防范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宣传信息的报送,媒体的联系,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寺庙人员的转移工作,落实医疗卫生部门的应急措施。 武装部长:负责组织好抢险小分队和民政办灾情的收集并及时上报工作。 分管农业领导:负责与市防汛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发布台情,并组织农线做好水库闸口的监测,以及生产自救等工作。 分管工业副镇长:负责组织企办做好企业人员的转移及指导企业的抗台救灾工作。 后勤保障组(党政办):负责照明、食堂等后勤保障工作。对各村、各企业转移人员实行登记管理,明确被转移对象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转移安置地址、责任人以及责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切实解决被转移对象的食宿和照明问题,驻村干部及村书记、主任需在转移表格上签字。村两委在抗台期间需召开会议,明确各自分工,责任到人,并安排人员值班。 二、预案启动标准和要求 (一)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有暴雨或大暴雨(24小时雨量100mm以上),预计有可能影响我镇。 1.安排昼夜值班,加强与市防汛指挥部联系,关注台风动向。收集台风及水、雨情等信息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相关信息,并传递给各村及企业。 2.水利站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检查了解山塘水库,河网的水情,进行承受洪水能力分析,落实预泄预排措施。 3.工程管理人员全面到岗,加强值班。 4.准备防台抗洪物资。 5.对已成熟的农作物、水果等,各村组织力量抓紧抢收或采取防护措施。 (二)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迫近。48小时内将可能影响我镇,出现强降雨,过程雨量超过100mm,且有后续暴雨预报。 1.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分线领导、党政办负责人进岗到位。各办各部门、各村负责人,即刻到岗值班,根据实际情况部署防洪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自己职责做好各种准备。 2.加强值班,了解台情、水情及面上防台(洪)准备情况,做好防台(洪)信息(指令)的快速反应和传递,当好参谋。 3.农线要进一步分析山塘水库(闸)的防洪能力,组织科学调度,做好预泄预排。 4.城建、交通、土管线组织对危房、地质灾害、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做好转移准备。 5.工贸线做好企业、市场人员和物资转移。 6.宣传线负责加强防灾、减灾教育,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寺庙人员的转移准备。 7.供电、广电、电信部门要组织“三线”的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 (三)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镇或在附近约150公里范围内的沿海地区登陆,过程雨量已超过150 mm或局部区域雨量超过200 mm,对我镇将有严重影响。 1.全体人员进岗到位,并向全镇发布防洪抗台动员令,进行第一线防洪抗台抢险工作的指挥,驻村干部指挥和部署联系村的防洪抗台等事宜。 2.根据上级防指命令,落实危房、地质灾害、低洼、在建工程等人员转移,学校停课,企业停工,并做好转移。 3.治安保卫部门对易洪淹地段的水陆交通严格管制,确保畅通安全,并做好灾情发生的治安保卫工作。 4.抢险应急小分队到岗到位,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 5.卫生医疗部门要组织好抢险救护医疗队待命,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6.供电、广电、电信部门进一步落实电力、广播、通信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汛单位的用电与通信安全。 (四)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市气象局已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降雨基本停止,洪水已过境。 1.各驻村干部要做好查灾核灾工作,党政办、农办、城建办、民政办要及时统计灾情,向上级汇报。 2.认真总结防洪救灾抢险工作经验教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领导和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3.城建部门要及时核查倒房,检查危房,发动群众重建家园,安排好倒房户村民生产生活。 4.水利部门及时检查水毁水利工程,制订修复方案,开展水毁工程抢修。 5.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联系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6.卫生部门要做好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7.农办、农技站和林特站,根据各村实际,发动群众做好排渍、洗苗、苗木扶直工作,加强田间管理,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防疫、防治工作。 8.工办帮助有关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9.开展生产自救,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生产和发展生产。 三、责任追究制度 防台时,要保证通讯和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线各办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对防台工作不到位、不得力的同志,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事故和重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负责:项玉君 汛桥镇党政办 2017年6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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