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土告字[2017]33号 杜桥镇一宗工业用地的出让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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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17]33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杜桥镇一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报价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 三、土地开发条件:1、本宗地系杜桥镇眼镜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工业地产项目,本宗地内由土地受让方无偿代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用地面积2089㎡和无偿返还建筑面积3213㎡及其配套设施(厂房位置为东海第一大道最前排,自第一层往上计算;非生产性用房为同一单元中相连的上、下层)。2、上述无偿代建和返还部分的位置等要求详见《杜桥镇眼镜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项目投资管理合同》,该区块按国家建筑规范标准建设,地上用房配置水、电、消防、电梯等设施后,由杜桥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移交;无偿代建和返还部分的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土地受让方负责。 四、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东建规设函[2017]7号编制建设方案。本地块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130320-260640平方米,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用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职工宿舍建筑面积不少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建筑高度(自室外地坪算起至檐口或女儿墙顶):≤60米。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纪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杜桥镇人民政府签订《杜桥镇眼镜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项目投资管理合同》:1、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2、生产性用房销售价格不高于3200元/平方米。(详见拍卖资料)。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zjdlr.gov.cn)、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lhgtzyj.gov.cn)、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发布。 七、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1日11时,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资源局(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书面申请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1时,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书需公证)。 八、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定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九、竞得人成交后需递交履约承诺书、并缴纳2万元/亩的履约保证金,凭成交确认书、交地确认书、履约承诺书、履约保证金、土地出让金与 十、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二号开标室。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付必须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财务室开具财政缴款书,向财政专户缴纳后方可报名。成交者余额出让金缴付情况同上,契税向税务部门缴付。 十二、联系方式: 土地招投标二楼窗口联系人:董女士(电话:0576-85280152) 市国土局财务室(316室)联系人:尹女士(电话:0576-85226739) 实地踏勘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576-85501530)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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