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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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联动招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临海市联动招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大招商选资、招才引智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招商平台,统筹招商力量,优化招商环境,决定建立全市联动招商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协同招商,推动全市招商选资工作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的目标迈进。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发展优势和空间承接优势,重点关注环渤海湾、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紧盯央企、国企、上市公司、500强企业以及在外临海商人优势企业,围绕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深入推进招商选资“一号工程”,开展市领导组团招商;发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开展产业招商、专业招商;借助异地临海商会平台,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点线面结合,推进项目信息共享及高效利用,实施精准招商,提高招商选资实效。 二、工作措施 (一)市领导组团招商 1.市领导组团。由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分别为组长,定期对亟需对接、亟需落地、亟需提速的浙商回归项目和招商选资项目开展对接洽谈。对接洽谈中,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市领导参与,并可指定相关市级部门、镇街道负责人或专业人员参与。市领导组团招商,每二个月至少安排一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将不定期听取各项目招商进展情况汇报。 2.工作任务。一是对接洽谈。突出央国企、军工企业和500强企业及重大产业项目(以下简称作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引,主动上门对接洽谈,促成到我市投资考察,开展项目前期服务,推动项目落地。二是解决问题。带领团队,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优化服务措施,及时解决项目在引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项目早日落地。三是联络跟踪。对有投资意向的重大产业项目、浙商回归项目、科技人才和总部经济项目,加强联络沟通,跟踪投资动向。 3.项目来源。组团招商洽谈的项目来源,由市招商局在收集全市各级各部门招商信息的基础上,经汇总筛选后报送市领导进行组团。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在每月月底,提出建议市领导组团招商的项目(见附件1),报送到市招商局(联系人:孙益明,电话:13706763520)。 4.后续跟进。招商洽谈的项目,由各组团在半个月内召集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会商。对原则同意引进的项目,再由经济开发区、头门港新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市长牵头国土、建设、产业主管单位、招商等部门落实项目选址,并跟踪项目的土地拍挂、立项、审批等服务工作。 临海经济开发区、头门港新区和各镇(街道),要相应建立主要领导组团招商制度,组团情况和招商进展情况于每月月底报市招商局。 (二)专业招商 发挥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特长和职能优势,首先在13个部门设立专业招商组,完善产业招商政策,制订产业招商服务措施,精准包装招商项目,了解收集各产业领军企业和区域信息,主动上门开展专业招商。 1.专业组分工。(1)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配合)设立文化产业专业招商组;(2)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配合)设立浙商回归专业招商组;(3)市发改局设立重大项目和特色小镇专业招商组;(4)市经信局设立先进制造业和信息产业专业招商组;(5)市科技局、市人才办设立科技、人才项目专业招商组;(6)市农林局设立现代农业专业招商组;(7)市商务局设立电子商务和外资引进专业招商组;(8)市卫计局设立健康事业和社会办医专业招商组;(9)市旅游局设立旅游产业专业招商组;(10)市国资局(市经信局配合)设立央、国企项目专业招商组;(11)市金融办设立募投资金项目(市经信局配合)和金融产业专业招商组。(12)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局配合)设立城市综合体招商组。(13)市市场监管局设立总部经济项目招商组。 2.工作任务。一是基础保障。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发挥专业优势,厘清我市相关产业现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出台服务措施,明确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二是主动招商。开展招商前期考察、投资洽谈活动。精准包装招商项目,主动上门有针对性地推介招商项目,开展产业招商。三是跟踪服务。做好项目的对接联络工作,促成各产业项目投资客商到我市投资考察,跟踪协调项目落地前的相关事宜。 3.管理及考评。各专业组由市级部门“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系统内选定若干名干部为组员,负责日常工作。市招商局为专业招商工作业务联系单位,并负责各专业招商组工作业绩考核。对无项目落地、无项目签约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扣1分;对有项目落地且考核前三名的部门专业招商组组长和分管领导,在符合年度考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委托招商 在市级各异地商会全面设立临海市浙商回归和招商引资工作站,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 1.设立工作站。由各联系商会市领导牵头,市工商联、市招商局负责,在各异地临海商会建立招商工作站。招商工作站原则上由商会会长任站长,数名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任副站长,与商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开展日常招商工作。 2.工作任务。收集并及时向市招商局报送本地浙商投资信息、新生代临海籍人才、科技信息,建立商会信息库。宣传我市重大招商政策及最新招商动态,推介招商项目,按季上报日常招商信息。利用临海商人的人脉资源,介绍引荐所在区域有意向的重点客商来我市考察对接。做好本商会回归浙商和回归项目的落实和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并做好我市到工作站所在城市开展招商引资的联络工作。 3.考评。每年由市招商局会同市工商联对各招商工作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三、招商奖励 (一)项目奖励。专业招商组和市级其他部门引进市外项目并落地的,按照单个项目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临政发〔2014〕36号)。如项目为联合引进的,奖励按贡献比例共享,奖励经费用于招商工作。 (二)工作站评比奖励。对当年有投资15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的工作站,评为特等奖,奖励30万元;对当年有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落地的工作站,评为一等奖,奖励20万元;当年到资(不含土地款)1000万元以上的台州市外项目招引落地的工作站,评为二等奖,奖励10万元;当年考核得分60分以上并有项目备案的工作站,评为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达不到参评标准的,各奖次可以空缺。 (三)对虚报、谎报招商业绩的单位和个人,除收回原有奖励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市招商局负责全市招商选资信息收集,招商选资信息由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各镇(街道),临海经济开发区、头门港新区、小微企业集聚区等产业平台和13个专业招商组为信息来源重点单位。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全市招商信息平台,及时上报、及时接收,实现招商信息共享。 (二)建立项目统筹流转机制。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导向作用,推动市内项目流转合作。凡是不具备承载条件或不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布局,导致招引项目无法落地或者原有企业需要外迁的,尽量在市内进行流转。各地必须将上述两类情况及时报市招商局进行协调,将项目流转至市内其他合适的区域。 (三)建立领导联系商会和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市领导联系异地商会制度(见附件2),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推进项目回归。市委、市政府每半年专题听取各地、各专业招商组工作汇报。
附件:1.建议市领导组团招商项目一览表 2.市领导联系异地临海商会一览表
附件1
建议市领导组团招商项目一览表 填报单位: 2016年 月
附件2
市领导联系异地临海商会一览表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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