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1/2016-67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涌政〔2016〕27号 | 成文日期: | 2016-05-12 |
发布单位: | 涌泉镇 |
涌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涌泉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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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国家十部委6月份对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台州市5月30日至6月3日对各县市进行检查,贯彻落实柯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关于开展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14〕17号)、《2016年临海市“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临农办〔2016〕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面貌,推进涌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检查验收“五有标准”(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环境建设和管理力度,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开展涌泉镇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切实达到环境整洁、有序、优美的效果,为建设富美和谐的幸福涌泉打下坚实基础。本次行动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环卫保洁及村容村貌为主要内容,以村庄“四边”(路边、桥边、河边、山边)、“三化”(绿化、净化、美化)为基础,着重加强对村内“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治,确保“三有”(有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房)、“四无”(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桥边、河边无垃圾;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放杂物;主干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乱堆放杂物)。 二、治理重点 坚持重点整治与长效管理并举,完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环卫设施、环卫管理体系,实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常态化保洁、高效运转。 1.完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管理。按照要求每500人一名保洁员的要求合理配置,加强保洁员的思想和责任意识管理,明确保洁员的村庄保洁、垃圾收集等方面的工作职责。确保保洁员工资按时发放。 2.完善农村环卫保洁基础设施。对老旧的垃圾收集房进行修缮,对靠近居住区域、靠近省道及村内主道路的垃圾收集房进行重新选址。对破损、脏臭的垃圾桶进行淘汰并配置新的垃圾桶。 3.完善农村环卫保洁监督体系。每个行政村建立自己的监督队伍,发动村内的老年人协会及妇女协会等成立监督队伍,确保环境卫生村规民约、保洁员职责、卫生监督员职责等相关制度健全,卫生包干区划分明确,标识清楚。 二、主要做法 1.宣传到位,营造氛围(5月9日至5月12日)。 (1)镇里将统一制作涌泉镇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的宣传标语、横幅,采用广播、宣传车反复宣传,大力营造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氛围。 (2)印发涌泉镇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倡议书和门前三包责任书,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3)各村、各单位的宣传专栏要充实开展涌泉镇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内容:整治标准、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 (4)各村要利用大小会议、广播、敲锣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共同参与,逐步改变生活陋习,共建美好家园。 2.搞好农村“四清”(5月13日至5月24日)。 对照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检查验收“五有标准”及台州市级标准,各行政村要把本辖区的垃圾、污水、污泥、杂物集中进行清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1)把村内卫生死角地段的名单报清洁办。 (2)村内做到院落整洁,房前屋后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泥、无污水。 (3)本辖区内河道、沟渠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杂物堆积。 (4)村内道路两边无垃圾、无杂物堆积。 镇清洁办将对全镇各行政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作为清洁家园考核成绩,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考核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3.治理“四乱”,实现“四个”规范(5月13日至5月24日)。 全面开展整治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从解决脏、乱、差入手,多管齐下着力治理“四乱”,实现“四个”规范。一是镇区实行包街责任管理;二是全镇各部门联合集中整治;三是各村突出重点,清理死角和顽结问题。 (1)治理摊位乱摆乱放问题。 灵泉街当前出摊占道经营仍然突出,镇村镇建设办、行政执法中队与三村村要共同管理好,做到店铺经营不越门、不出摊、不占道。同时流动商贩要引入农贸市场,做到有序经营。 (2)治理店铺乱立面乱贴问题。 清除一店多招牌和多处乱贴商品广告,对不规范的店招牌匾进行更换规范,对“牛皮癣”广告要及时清除。对新制作店招牌进行指导规范。 (3)治理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机动车辆实行划线设点规范停放。交警中队、行政执法中队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重点解决灵泉街、丰收路、龙凤路、双闸路、南屏路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镇容秩序等问题。 (4)治理乱倒乱丢垃圾问题。 一是加强对保洁员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做到清扫、保洁到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确保街面、路面的清洁。二是加强重点地段的卫生管理,特别是镇区街道、83省道沿线、旅游线路、村内主要道路的垃圾、杂物堆积。三是清理卫生死角,对村民乱倒垃圾、烂橘等问题进行监管和清理。各村要对本辖区的卫生死角开展集中治理。 通过治理“四乱”问题,实现“四个规范”,即规范街巷摊点摆放、规范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规范车辆停放、规范垃圾收运处理,全面提升集镇管理水平。 4.落实整改,狠抓提升(5月25日至6月3日)。 各行政村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并以图文形式反馈至镇清洁办。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涌泉镇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傅顺军、黄先锋;副组长:徐玉铭、谢增、金慧娟、朱灵飞;成员:翁贻剑、胡建国、冯贻苗、卢伯安、王皓。下设办公室,主任:徐玉铭;副主任:谢增、金慧娟、朱灵飞;成员:翁贻剑、胡建国、卢元杰、童长献、胡宗旺、董暄、董明地。 2.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各行政村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制定整治方案,层层发动、落实各项任务,并设计开展有关活动。联系村领导指导帮助所联系的村开展好环境整治工作。 3.完善机制。要立足长远,建立完善既履行职责又相互配合的责任机制,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年终总评的考核机制,建立完善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奖惩机制。
涌泉镇党政办 2016年5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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