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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81/2016-679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涌镇委〔2016〕14号 成文日期: 2016-03-23
发布单位: 涌泉镇
中共涌泉镇委员会关于组建临海市涌泉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实施方案
  • 日期:2016-03-23 00:00
  • 来源:涌泉镇
  • 浏览次数:

涌镇委〔201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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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涌泉镇委员 会涌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临海市涌泉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联合会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为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民共建共享平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17号文件)和《中共临海市委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组建临海市涌泉镇 “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创新“三农”治理体系,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为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联动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体制改革,建立以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功能为基础、具有对农民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以下简称农合联),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 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二、性质定位

  涌泉镇农合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为农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实行农有、农治、农享。农合联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农合联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农民群众向党和政府反映农情民意和服务需求的有效渠道,是党和政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托,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综合平台。涌泉镇农合联接受涌泉镇人民政府、临海市农合联及涉农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涌泉镇农合联是临海市农合联的会员单位。

  三、组织结构

  涌泉镇农合联以涌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组建,选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员组成:辖区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等,下同)和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合作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辖区内具有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生产生活服务功能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包括农业科研推广、农业生产性服务、农产品加工流通、农资购销、金融供给等组织和企业,下同);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跨镇经营服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事业单位主要经营服务地在涌泉镇的原则上加入农合联。

  四、治理结构和主要职能

  1.治理结构。涌泉镇农合联实行民主管理,由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选举或罢免农合联理事、监事,决议农合联的重要事务。在农合联会员大会休会期间,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和各项工作,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执行决议和财务。

  2.主要职能。涌泉镇农合联基本服务功能为生产服务(以技术推广、动植物防疫等有关生产性服务为主)、供销服务(农资供销、农产品营销、日用消费品流通等)、信用服务(资金互助、保险互助等)。具体职能:做好对农合联会员的指导服务;开展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企划咨询等服务;做好上级农合联指导的各项为农服务工作;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涉农政策、农情调查的具体实施,做好涉农政策咨询和有关农业补贴的测算、发放等具体工作;向上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诉求,提出工作和政策建议。

  五、人员组成的原则意见

  1.会员组成的原则意见。会员为涌泉镇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行业协会、专业协会、涉农企事业单位以及供销社、信用社等自愿参加组成。

  2.会员大会名额安排。涌泉镇农合联会员大会名额确定名,其中:镇政府机关2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名,供销社1名,信用社1名,专业合作社35名,家庭农场5名,购销大户5名,其他涉农经营主体6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名额需占三分之二以上。

  3.理事会组成的原则意见。理事会成员10名,由镇分管农业副镇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供销社成员、信用社主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4名、家庭农场场主1名、其他农业经营主体1名等组成。并建议农合联理事长由分管副镇长(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或其他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由供销社(兼秘书长)、信用社、规模较大的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担任。农合联的日常工作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4.监事会组成的原则意见。监事会会员设5名,其中:监事长由镇委派农办1名,副监事长名,监事4名。

  会员须经本人自愿申请、镇农合联筹备组审核,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须经选举产生。

  六、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2016年3月5日前,召开农合联成立大会;2016年3月,镇农合联体系正式运转。

  七、建立工作机构。

  建立以涌泉镇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供销社、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筹备组,筹备组的组成:镇分管农业副镇长为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供销社主任、信用社主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起单位为成员。

 

 

  中共涌泉镇委员会

  涌泉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涌泉镇党政办                    2016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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