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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68/2015-587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江街工委〔2015〕16号 成文日期: 2015-04-22
发布单位: 江南街道
关于建立江南街道民主协商议事制度的意见(试行)
  • 日期:2015-04-23 19:38
  • 来源:江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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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街道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临市委[2014]6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基层协商民主中的作用,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基层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试行民主协商议事制度。现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江南街道科学发展、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建设为基础,以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为重点,充分发挥广大社会成员参与公共治理的基础作用。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大力发展协商民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江南街道“打造工业发展主战场、建设生态宜居新城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民主集中、依法办事、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三在前、三在先、三不得”原则。即坚持基层重大事务协商于党组织决策之前、法定会议表决之前、行政组织实施之前,坚持重要决策先协商后制定、先协商后通过、先协商后实施,未经民主协商的不得提交决策、表决和实施。坚持尊重民意、广泛参与、求同存异、增进共识原则。鼓励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反映社情民意,畅通社会利益表达沟通渠道,通过民主协商增进共识。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民主提事机制、民主议事机制、民主理事机制、民主监事机制。

1、民主提事机制就是建立多类型的平台,广泛、多渠道地提出协商议题,实现提出协商议题方法的制度化;

2、民主议事机制就是在特定平台上就确定的议题进行全面协商,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实现协商议事方法的制度化;

3、民主理事机制就是要针对采纳的协商结果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全面公开,阳光执行,实现办理协商结果方法的制度化;

4、民主监事机制就是要抓好事中及事后的监督整改和执行效果的公开,实现监督公开方法的制度化。

四、主要措施

(一)搭建协商民主“三大平台

1、搭建民主协商议事会平台

建立民主协商议事会,设立“民主日”制度,每月确定一日为街道、村事务民主日,每月定期召开基层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共同协商涉及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

(1)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必须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成员由街道党工委聘请,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代表人士(包括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人士、各基层社团组织负责人以及辖区内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组织负责人和老干部代表等社会贤达)组成,人数额定在30—60人,其中党外人士要多于党内人士。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统战委员担任。下设办公室、监督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协商议事活动的组织和平台运行维护等工作,监督组主要负责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2)村民主协商议事会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村民主协商议事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等村级各组织负责人以及该村部分村民代表和在外代表人士、老干部代表等组成,人数额定小村≤20人,大村≤30人。村民主协商议事会成员名单须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村民主协商议事会主任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下设办公室、监督组,办公室主任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担任,监督组长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村协商议事活动的组织和平台运行维护等日常工作,监督组主要负责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2、圆桌会商平台

依托圆桌会商平台,真情请进门、主动走上门,切实加强与协商对象的沟通交流,及时会商解决街道、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传统重大节庆日期间主动邀请在外返乡等各界代表人士开展座谈交流,听取意见,收集民意,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邀请相关人士开展协商,达成共识,解决问题。具体工作由街道、村民主协商议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

3、网络互动平台

顺应互联网新媒体发展和网民参政议政趋势,积极创设网络问政、网议互动等平台载体,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开辟建言献策专栏、设立网络e政厅、开通微信、建立QQ群、设置社情民意专用信箱等措施,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民主政治渠道,使社会各界人士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得以充分表达。具体工作由街道、村民主协商议事会办公室负责维护实施。

(二)民主协商议事的议题范围和协商类型

1、民主协商议事的议题范围

街道民主协商议事的议题范围主要是:区域内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民生的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等重要事项。重点是重大公共事务的决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进,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任务的执行落实,辖区群众普遍关注或反映强烈的重要事项监督管理,区域内重大矛盾纠纷及突发公共事件解决等。

村民主协商议事的议题范围主要是:村级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村事务管理和服务,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它事项。重点是村级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土地流转、调整、发包等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兴修道路、桥梁、水利等村公益事业和福利事项;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处置;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修订;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和政策落实;村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撤村建居;邻里矛盾纠纷调处等。

2、民主协商议事的协商类型

根据议题的特点和内容,民主协商议事的协商类型分为决策性协商、执行性协商、监管性协商、调处性协商。决策性协商是指重大决策之前的协商,对本区域内重大公共事务进行决策之前分析、论证和协商,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争取协调好各方利益;执行性协商是指在执行上级或本级有关决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磋商解决;监管性协商是指对重大事务进行监督管理展开广泛的讨论协商;调处性协商是指利用协商的方式对本区域内一般性事务进行调解处理。

(三)民主协商议事的运行程序

精心把握民主协商议事的各个环节,建立完善民主提事机制、民主议事机制、民主理事机制和民主监事机制。

1、民主提事机制

梳理重大议题。每年年初,由街道、村民主协商议事会办公室根据街道、村年度工作计划,梳理提出民主协商议事的重点议题。

收集相关议题。通过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圆桌会商、网络互动等平台,收集相关协商议题。

确定协商议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村党组织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民主协商议事相关议题和年度协商计划。临时性议题由街道党工委或村党组织视情确定。

2、民主议事机制

拟定协商方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村党组织明确具体协商议题后,由街道、村民主协商议事会办公室根据议题性质,确定协商类型,选择合适的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实施平台,再根据实施平台的特点,商定参加协商的对象,制定民主协商议事的具体方案。

做好商前调研。按照拟定的协商方案,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告知参加协商的对象,提供相关议题资料,并支持他们做好协商前相关调研等工作。

组织协商活动。由街道、村民主协商议事会办公室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协商议事活动,协商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与人的话语权,争取达成共识。协商议事过程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要详实准确,协商结果要形成《协商纪要》。

3、民主理事机制

《协商纪要》送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村党组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村党组织根据《协商纪要》及时作出是否采纳的结论。

协商结果视情公开。对协商达成一致并采纳的协商结果,原则上按协商议事确定的内容和要求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理事过程阳光操作。对于采纳的协商结果,严格按照协商要求执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等,理事过程务必公开、透明。

落实程度及时通报。对于已执行可公开的事项,要以适当形式及时通报落实程度。

4、民主监事机制

协商议事结果落实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落实专项监督。在民主协商议事会中设立专项监督小组,对协商过程,协商结果及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开展民主评议。对于涉及发展等重大公共事务的,可运用实施平台采取评议的方式进行监督,还可根据评议结果要求作出相应整改。

做好解释反馈。议题的执行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反馈。对于执行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落实的,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五、工作要求

推进协商民主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街道成立协商民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全街道协商民主工作。驻村干部要深入各行政村进行指导,确保建设和运作规范,取得实效。各行政村要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确保民主协商议事制度有效运行,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落实,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络、短信等宣传渠道,宣传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实际成效,宣传协商民主工作借智、借力、借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营造大统战、大联合的工作氛围。

(三)积极探索,务求实效。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各村党支部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协商民主制度在服务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提高协商民主工作实效。

       

 

 

中共临海市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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