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东塍镇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镇街)
索引号: LH331082-074/2015-631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东政〔2015〕18号 成文日期: 2015-03-25
发布单位: 东塍镇
关于印发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15-03-25 00:00
  • 来源:东塍镇
  • 浏览次数:

 

 

 

 

 

 

 

 

 

 

 

东政〔2015〕18号

 

 

关于印发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

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工作片、机关各办:

现将《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

2、东塍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3、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安排

4、东塍镇防火驻村责任人

5、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6、森林消防宣传标语

 

 

 

东塍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    

 

 

 

 

 

 

 

 

 

 

 

 

 

 

 

 

 

                  

 

抄送:市府办、市防火指挥部

东塍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1:

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

 

清明节前后防火禁火期是山林火灾频发时期,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及快速有效应对火灾事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预防及扑救

镇党委、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指挥所,指挥、协调清明期间火灾的预防及扑救工作。

下设1个纪律督查组,1个后勤保障组,1个宣传组,1个烟花爆竹、迷信用品禁售组,2个突发事件处置组,4支应急扑火队,12个固定卡点。进入森林禁火期时宣传组须立即开展清明防火专项宣传,清明前后集中行动时各组各卡点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预案,根据各自职责到岗到位开展预防工作。如发生火灾,启动《东塍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迅速扑救火灾。

二、各组各卡点各相关人员任务、职责

1、指挥所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及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善后事宜,负责防火期间纪律督查及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2、流动检查组职责:

负责本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统管本片各固定卡点、各村进山道口卡点,全面收缴烟花爆竹、火种及迷信用品等,规劝群众文明祭祖。

3、纪律督查组职责:

负责对各组各卡点各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及职责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纪及工作不力者作出相关处理。

4、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各固定卡点及其他人员伙食等物资供给,其它有关后勤服务工作。

5、宣传组职责:

禁火期开始立即以广播、横幅、宣传标语、宣传车、致中小学生一封信、致全镇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发放森林防火公约、学生防火宣传队等形式大张旗鼓展开防火宣传,直至禁火期结束。

6、烟花爆竹、迷信用品禁售组职责:

负责在禁火期内对全镇各商店烟花爆竹、迷信用品禁售工作。

7、突发事件处置组职责:

快速处置因防火引起的各类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各种违规用火及与森林防火有关的其它案件。

8、卡点职责:

负责检查收缴烟花爆竹、火种及迷信用品等,规劝群众文明祭祖,制止明火上坟,配合突发事件处置组现场处置案件。

9、驻村干部职责:

各驻村干部是所驻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村干部、群众做实做好所驻村的防火工作,开好“三个会”,强化宣传。做好本村各商店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同时要担负固定卡点及各村进山道口设卡,组织安排管理任务。

10、应急扑火队:

统一集中在指定地点待命,必须全付武装,保持临战状态,由指挥所统一指挥、调度。

11、村干部职责:

在禁火期内大力开展防火宣传,组织干部群众巡山,督促山林巡查员到岗巡查,做好本村各商店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在禁火期尤其是清明期间,做好本村进山道口设卡管理工作。一旦发生火灾,组织干部、群众上山协助扑火。

三、有关事项及纪律要求

1、今年森林禁火期为3月28日—4月12日,设卡时间定为3月28日至4月12日止,其中4月4日至6日为重点设卡期。要求全体人员必须每天8:00前到岗,下午5:00后下班,清明小长假值班时间为7:00—17:30。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森林禁火期间,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

3、所有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联系畅通,更换联系方式的,须及时通知党政办。党政办负责通知、联系、信息汇总等。

 

 

 

 

 

 

附件2:

东塍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总指挥:宋江涌、周先忠

副指挥:张学正、林日礼、冯知隆、冯顺青、何才宁

成  员:周启卫、郑云法、何贤信、郎灵敏、马晓霞、虞  彦

  虞选超、汪庆伟、王法宝、陈文贤、林  飞、黄玲娇

指挥所下设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

主  任:张学正

副主任:王杰平、侯鹏飞

成  员:王赛飞、冯米国、尹如帮、屈永富、林咸考、马德钗、金联总、何  骥、李宏峰(卫生)、

黄崇田(广电)、曲波(工商)、虞彦(派出所)

杨建新(东塍中学)、屈哲金(东塍小学)

 

各组人员组成名单:

组  别

负责人

成       员

镇区片组

冯知隆

本片各驻村干部

溪东片组

林日礼

本片各驻村干部

下安片组

周启卫

本片各驻村干部

东鲁片组

郎灵敏

本片各驻村干部

岭根片组

何贤信

本片各驻村干部

康谷片组

何才宁

本片各驻村干部

纪律督查组

周启卫

王赛飞、梁斌

宣传组

马晓霞

屈乃银、吴海丰

突发事件处置组

何才宁

虞  彦

派出所、政法办、执法中队

禁售组

何贤信虞  彦

执法中队、林特站、安监中队

后勤组

王赛飞

张汪波

应急扑火队

张学正

侯鹏飞

东溪单、泄下、镇区隔溪、岭根扑火队全体人员


附件3:

东塍镇清明期间防火工作人员安排(3月30日)

 

  十二个固定卡点人员(增援人员另行安排):

序号

卡点位置

责任领导

负责人

成       员

1

胡岙村铁路桥下

汪庆伟

屈萍芳

朱维、金超、娄峰胡岙村干部3人

2

黄桥三角路口

马晓霞

屈吕烘

任灵星、王善俊、洪盼、岩二、黄桥村干部各3人

3

座塘山脚

郑云法

赵米坚

屈永富、王祖胜、梁斌、前徐、后杨村干部各3人

4

洞桥村内桥头

虞选超

吕文彬

马德钗、李伟民、洞桥村干部3人

5

☆桐坑洞进口

林飞

应杰

王曰干、王勇、桐坑村干部各3人、村干部谢婷婷

6

☆坑下管

王法宝

周志富

王建、金兴足、冯米国、公司1人、村干部2人

序号

卡点位置

责任领导

负责人

成       员

7

呈岐隧道北侧

黄玲娇

林星萍

吴海丰、呈岐村干部3人

8

岭根村三角路口

陈文贤

吴世凑

何骥、徐赛军、王昌兴、岭根村干部5人

9

康三村广福寺前

何才宁

金新民

金联总、杨渊、金瑜、康三村干部5人

10

☆前岩村

林日礼

何志春 

郑旺、大学生村官徐群、魏舒颖、前岩村干部5人

11

卢周沙田坑

何贤信

王国宽

卢侃、陈水军,卢周、金坑村干部各2人

12

东山陈水库口

郎灵敏

王克舍

林咸考、刘伟韬、钱盈盈、东山陈干部3人,千洋、能仁村干部各1人

 

宣传机动组:周再平、郭佰夏、侯鹏飞、屈乃银

 

注:带☆符号的卡点为牛头山水库卡点。报警电话:东塍所85999110,110


附件4:

东塍镇防火驻村责任人(3月30日)

 

驻  村

驻村

干部

 

驻  村

驻村

干部

 

驻  村

驻村

干部

勤  勇

陈英凯

泄  下

王娇娇

康  一

吴慧红

大  房

林光忠

岭  头

汤新明

泮东岙

章锦俊

绚  珠

郭志春

岭  脚

冯伟杰

康  二

钟允香

庙  西

黄  耿

里  冬

牟晓艳

康  三

金新民

下  街

金小芬

大路头

王杰平

洪  桥

陈  虹

西洋头

马友剑

沙溪下

陈兆亲

长  坦

郑丽琴

中  街

周招凤

屈  家

柴佳一

上  岭

吕飞舟

上  街

陈  康

东溪单

王琳珠

康  西

朱美华

格溪沈

屈素平

岩  二

任灵星

娄  村

余方利

前  徐

王祖胜

东山陈

王克舍

坦  头

金学科

双  宅

杨子洪

黄  桥

屈吕烘

水  岙

林慧慧

后  杨

赵米坚

胡  岙

屈萍芳

岭  根

吴世凑

桐  坑

应  杰

白  箬

周维兴

金  坑

林  斌

前  岩

何志春

泄  上

王小燕

卢  周

王国宽

竹  岙

宋敏武

东  卢

卢余芳

前四庄

潘昌勇

王加山

钱涛涛

西  路

沈建华

泮山周

黄福君

小  岭

谢妙玲

西  郊

沈良镇

呈  岐

周志富

下  安

王先足

乌  灯

王  娟

洋  林

郑亚文

隔  溪

朱图强

西  楼

王  伟

上  山

王丹丹

洞  桥

吕文斌

千  洋

于兴总

麻  山

卢卫华

后山金

赵荷菊

能  仁

孙如志

分水岭

屈琳珠

附件5:

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是每年森林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2015年省、市森林消防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在3月份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1、通过广播、宣传牌、橱窗、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农民信箱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消防宣传。

2、在全镇范围内分发《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公开信》、《致企业老总的一封公开信》及《东塍镇森林防火公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做好台州市政府的森林消防通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及临海市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的张贴、宣传工作。

4、加大对《浙江省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台州市纪委[2007]12号《关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的宣传力度,镇属各部门、驻村干部要组织本单位职工、村两委干部学习,带头做好表率。

二、根据市政府通告,今年全市森林消防禁火期是3月28日至4月12日,镇村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工作。

1、完善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报市府办及防火办备案。

2、在3月28日前开好“三个会”。一是开好全镇森林消防工作动员部署会;二是由驻村干部开好本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以上会议,将森林消防责任分解落实;三是开好村级老年协会会议,要求老年协会会员严格履行森林消防义务,自觉执行市政府通告和禁火令。

3、落实好“五件事”,一是各片、林特站督查护林员巡查工作;二是各村的进山道口、坟墓集中区的巡查、检查人员的落实安排;三是对林区墓地、林区村庄周围、林区边缘等重点部位,组织力量,采用人工割除茅草及清理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四是对重点卡点抽调人员,增加力量;五是各村要对本村的痴、呆、傻等特殊人群落实好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4、各村要事先落实外出返乡祭祀人员的联系宣传教育工作,提倡文明祭祀。

5、镇安监中队要会同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对丧葬用品及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的予以收缴,有证经营的告知做好封存。

6、林特站要对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干部进行安全扑火知识培训,做好装备使用的指导、维修、保养和补充。

7、在全市森林消防禁火期期间,镇级和村级卡点设立森林消防检查卡,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做好巡查收缴火种、纸钱、爆竹、蜡烛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

三、针对清明节群众集中上坟的时期,所有卡点工作人员,包括村级工作人员和部门增援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半专业消防队视情况集中待命。

各行政村要组建好村级应急扑火队伍,人员15—30人。所有工作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发现火情及时就近组织人员扑救,务求打早打小打少。

四、各防火责任人在清明防火斯期间,统筹安排好手头业务与设卡值班的矛盾,确保森林防火与业务工作两不误解。镇森林消防指挥所将根据本镇实际,适时调配防火人员力量。

 

 

 

 

 

 

 

 

 

 

 

 

 

附件6: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  警钟长鸣!

失火烧山  罚款坐牢!

时时注意森林防火,人人重视森林防火!

进入林区,严禁野外用火!

进入林区警惕,乱扔烟蒂危险!

严禁林区上坟烧纸、放鞭炮!

严禁在林区旁烧灰、烧田坎!

护林防火光荣,烧毁森林可耻!

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积极防范森林火灾!

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组织力量、迅速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上坟燃放烟花爆竹,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明火上坟祭祖,一律行政处罚!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