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4/2015-631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东政〔2015〕18号 | 成文日期: | 2015-03-25 |
发布单位: | 东塍镇 |
关于印发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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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15〕18号
关于印发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 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工作片、机关各办: 现将《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 2、东塍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3、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安排 4、东塍镇防火驻村责任人 5、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6、森林消防宣传标语
东塍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
抄送:市府办、市防火指挥部 东塍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1: 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预案
清明节前后防火禁火期是山林火灾频发时期,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及快速有效应对火灾事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预防及扑救 镇党委、政府成立清明期间森林消防指挥所,指挥、协调清明期间火灾的预防及扑救工作。 下设1个纪律督查组,1个后勤保障组,1个宣传组,1个烟花爆竹、迷信用品禁售组,2个突发事件处置组,4支应急扑火队,12个固定卡点。进入森林禁火期时宣传组须立即开展清明防火专项宣传,清明前后集中行动时各组各卡点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预案,根据各自职责到岗到位开展预防工作。如发生火灾,启动《东塍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迅速扑救火灾。 二、各组各卡点各相关人员任务、职责 1、指挥所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及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善后事宜,负责防火期间纪律督查及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2、流动检查组职责: 负责本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统管本片各固定卡点、各村进山道口卡点,全面收缴烟花爆竹、火种及迷信用品等,规劝群众文明祭祖。 3、纪律督查组职责: 负责对各组各卡点各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及职责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纪及工作不力者作出相关处理。 4、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各固定卡点及其他人员伙食等物资供给,其它有关后勤服务工作。 5、宣传组职责: 禁火期开始立即以广播、横幅、宣传标语、宣传车、致中小学生一封信、致全镇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发放森林防火公约、学生防火宣传队等形式大张旗鼓展开防火宣传,直至禁火期结束。 6、烟花爆竹、迷信用品禁售组职责: 负责在禁火期内对全镇各商店烟花爆竹、迷信用品禁售工作。 7、突发事件处置组职责: 快速处置因防火引起的各类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各种违规用火及与森林防火有关的其它案件。 8、卡点职责: 负责检查收缴烟花爆竹、火种及迷信用品等,规劝群众文明祭祖,制止明火上坟,配合突发事件处置组现场处置案件。 9、驻村干部职责: 各驻村干部是所驻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村干部、群众做实做好所驻村的防火工作,开好“三个会”,强化宣传。做好本村各商店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同时要担负固定卡点及各村进山道口设卡,组织安排管理任务。 10、应急扑火队: 统一集中在指定地点待命,必须全付武装,保持临战状态,由指挥所统一指挥、调度。 11、村干部职责: 在禁火期内大力开展防火宣传,组织干部群众巡山,督促山林巡查员到岗巡查,做好本村各商店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在禁火期尤其是清明期间,做好本村进山道口设卡管理工作。一旦发生火灾,组织干部、群众上山协助扑火。 三、有关事项及纪律要求 1、今年森林禁火期为3月28日—4月12日,设卡时间定为3月28日至4月12日止,其中4月4日至6日为重点设卡期。要求全体人员必须每天8:00前到岗,下午5:00后下班,清明小长假值班时间为7:00—17:30。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森林禁火期间,每天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信息畅通。 3、所有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联系畅通,更换联系方式的,须及时通知党政办。党政办负责通知、联系、信息汇总等。
附件2: 东塍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总指挥:宋江涌、周先忠 副指挥:张学正、林日礼、冯知隆、冯顺青、何才宁 成 员:周启卫、郑云法、何贤信、郎灵敏、马晓霞、虞 彦 虞选超、汪庆伟、王法宝、陈文贤、林 飞、黄玲娇 指挥所下设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 主 任:张学正 副主任:王杰平、侯鹏飞 成 员:王赛飞、冯米国、尹如帮、屈永富、林咸考、马德钗、金联总、何 骥、李宏峰(卫生)、 黄崇田(广电)、曲波(工商)、虞彦(派出所) 杨建新(东塍中学)、屈哲金(东塍小学)
各组人员组成名单: 组 别 负责人 成 员 镇区片组 冯知隆 本片各驻村干部 溪东片组 林日礼 本片各驻村干部 下安片组 周启卫 本片各驻村干部 东鲁片组 郎灵敏 本片各驻村干部 岭根片组 何贤信 本片各驻村干部 康谷片组 何才宁 本片各驻村干部 纪律督查组 周启卫 王赛飞、梁斌 宣传组 马晓霞 屈乃银、吴海丰 突发事件处置组 何才宁 虞 彦 派出所、政法办、执法中队 禁售组 何贤信虞 彦 执法中队、林特站、安监中队 后勤组 王赛飞 张汪波 应急扑火队 张学正 侯鹏飞 东溪单、泄下、镇区隔溪、岭根扑火队全体人员 附件3: 东塍镇清明期间防火工作人员安排(3月30日)
十二个固定卡点人员(增援人员另行安排): 序号 卡点位置 责任领导 负责人 成 员 1 胡岙村铁路桥下 汪庆伟 屈萍芳 朱维、金超、娄峰胡岙村干部3人 2 黄桥三角路口 马晓霞 屈吕烘 任灵星、王善俊、洪盼、岩二、黄桥村干部各3人 3 座塘山脚 郑云法 赵米坚 屈永富、王祖胜、梁斌、前徐、后杨村干部各3人 4 洞桥村内桥头 虞选超 吕文彬 马德钗、李伟民、洞桥村干部3人 5 ☆桐坑洞进口 林飞 应杰 王曰干、王勇、桐坑村干部各3人、村干部谢婷婷 6 ☆坑下管 王法宝 周志富 王建、金兴足、冯米国、公司1人、村干部2人 序号 卡点位置 责任领导 负责人 成 员 7 呈岐隧道北侧 黄玲娇 林星萍 吴海丰、呈岐村干部3人 8 岭根村三角路口 陈文贤 吴世凑 何骥、徐赛军、王昌兴、岭根村干部5人 9 康三村广福寺前 何才宁 金新民 金联总、杨渊、金瑜、康三村干部5人 10 ☆前岩村 林日礼 何志春 郑旺、大学生村官徐群、魏舒颖、前岩村干部5人 11 卢周沙田坑 何贤信 王国宽 卢侃、陈水军,卢周、金坑村干部各2人 12 东山陈水库口 郎灵敏 王克舍 林咸考、刘伟韬、钱盈盈、东山陈干部3人,千洋、能仁村干部各1人
宣传机动组:周再平、郭佰夏、侯鹏飞、屈乃银
注:带☆符号的卡点为牛头山水库卡点。报警电话:东塍所85999110,110 附件4: 东塍镇防火驻村责任人(3月30日)
驻 村 驻村 干部
驻 村 驻村 干部
驻 村 驻村 干部 勤 勇 陈英凯 泄 下 王娇娇 康 一 吴慧红 大 房 林光忠 岭 头 汤新明 泮东岙 章锦俊 绚 珠 郭志春 岭 脚 冯伟杰 康 二 钟允香 庙 西 黄 耿 里 冬 牟晓艳 康 三 金新民 下 街 金小芬 大路头 王杰平 洪 桥 陈 虹 西洋头 马友剑 沙溪下 陈兆亲 长 坦 郑丽琴 中 街 周招凤 屈 家 柴佳一 上 岭 吕飞舟 上 街 陈 康 东溪单 王琳珠 康 西 朱美华 格溪沈 屈素平 岩 二 任灵星 娄 村 余方利 前 徐 王祖胜 东山陈 王克舍 坦 头 金学科 双 宅 杨子洪 黄 桥 屈吕烘 水 岙 林慧慧 后 杨 赵米坚 胡 岙 屈萍芳 岭 根 吴世凑 桐 坑 应 杰 白 箬 周维兴 金 坑 林 斌 前 岩 何志春 泄 上 王小燕 卢 周 王国宽 竹 岙 宋敏武 东 卢 卢余芳 前四庄 潘昌勇 王加山 钱涛涛 西 路 沈建华 泮山周 黄福君 小 岭 谢妙玲 西 郊 沈良镇 呈 岐 周志富 下 安 王先足 乌 灯 王 娟 洋 林 郑亚文 隔 溪 朱图强 西 楼 王 伟 上 山 王丹丹 洞 桥 吕文斌 千 洋 于兴总 麻 山 卢卫华 后山金 赵荷菊 能 仁 孙如志 分水岭 屈琳珠 附件5: 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期,是每年森林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2015年省、市森林消防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在3月份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1、通过广播、宣传牌、橱窗、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农民信箱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消防宣传。 2、在全镇范围内分发《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公开信》、《致企业老总的一封公开信》及《东塍镇森林防火公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做好台州市政府的森林消防通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及临海市政府森林消防禁火令的张贴、宣传工作。 4、加大对《浙江省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台州市纪委[2007]12号《关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的宣传力度,镇属各部门、驻村干部要组织本单位职工、村两委干部学习,带头做好表率。 二、根据市政府通告,今年全市森林消防禁火期是3月28日至4月12日,镇村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准备工作。 1、完善东塍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报市府办及防火办备案。 2、在3月28日前开好“三个会”。一是开好全镇森林消防工作动员部署会;二是由驻村干部开好本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以上会议,将森林消防责任分解落实;三是开好村级老年协会会议,要求老年协会会员严格履行森林消防义务,自觉执行市政府通告和禁火令。 3、落实好“五件事”,一是各片、林特站督查护林员巡查工作;二是各村的进山道口、坟墓集中区的巡查、检查人员的落实安排;三是对林区墓地、林区村庄周围、林区边缘等重点部位,组织力量,采用人工割除茅草及清理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四是对重点卡点抽调人员,增加力量;五是各村要对本村的痴、呆、傻等特殊人群落实好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4、各村要事先落实外出返乡祭祀人员的联系宣传教育工作,提倡文明祭祀。 5、镇安监中队要会同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等部门,对丧葬用品及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的予以收缴,有证经营的告知做好封存。 6、林特站要对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村干部进行安全扑火知识培训,做好装备使用的指导、维修、保养和补充。 7、在全市森林消防禁火期期间,镇级和村级卡点设立森林消防检查卡,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做好巡查收缴火种、纸钱、爆竹、蜡烛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 三、针对清明节群众集中上坟的时期,所有卡点工作人员,包括村级工作人员和部门增援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半专业消防队视情况集中待命。 各行政村要组建好村级应急扑火队伍,人员15—30人。所有工作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发现火情及时就近组织人员扑救,务求打早打小打少。 四、各防火责任人在清明防火斯期间,统筹安排好手头业务与设卡值班的矛盾,确保森林防火与业务工作两不误解。镇森林消防指挥所将根据本镇实际,适时调配防火人员力量。
附件6: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 警钟长鸣! 失火烧山 罚款坐牢! 时时注意森林防火,人人重视森林防火! 进入林区,严禁野外用火! 进入林区警惕,乱扔烟蒂危险! 严禁林区上坟烧纸、放鞭炮! 严禁在林区旁烧灰、烧田坎! 护林防火光荣,烧毁森林可耻! 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积极防范森林火灾! 发现火情、及时报告、组织力量、迅速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 上坟燃放烟花爆竹,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明火上坟祭祖,一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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