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邵家渡街道 > 重点工作
索引号: LH331082-070/2013-8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3-06-05
发布单位: 邵家渡街道
邵街办〔2013〕25号关于印发《邵家渡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13-06-05 00:00
  • 来源:邵家渡街道
  • 浏览次数:

 

 

 

 

 

邵街办〔2013〕25号

 

 

关于印发《邵家渡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街属各部门:

现将《邵家渡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家渡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邵家渡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椒江“2·11”、温岭“2·23”、临海“2.25”、路桥“2·26”等亡人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精神,强势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临海市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开展全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安街道”建设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紧紧抓住影响本辖区内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全街道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街道春节前部署的“除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政府部署实施的“三改一拆”(改城中村、老厂房、道路,拆违章建筑)专项行动,按照“检查全覆盖、整治全到位、火患全清除、档案全建立、人员全培训”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强势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改善全街道消防安全环境,实现两个100%和两个“坚决”:即专项行动整治对象的排查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坚决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赖泽民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设在邵家渡派出所,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协调推进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1.居住出租房屋。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疏散楼梯和消防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违规乱拉乱接、用火用电管理混乱、室内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器材和设施未按照要求配置、违章搭建等方面问题。

牵头单位:邵家渡派出所;责任单位:邵家渡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

2.商业店铺。对经营性商业场所,包括餐馆、美容美发店、洗衣店、商店等各种商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经营场所和人员住宿未采取防火分隔且未独立设置消防通道、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问题。

牵头单位:各行政村;责任单位:灵江工商所、邵家渡供电营业所、街道城建办。

3.小宾馆。对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重点整治未经消防备案及消防安全检查、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违规乱拉乱接、室内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器材和设施未按照要求配置、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牵头单位:邵家渡派出所;责任单位:街道消防工作站、灵江工商所。

(二)工作重点

1.检查全覆盖。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作用,对全街道范围内的居住出租房、商业店铺、小宾馆逐一进行排查登记。

2.档案全建立。摸清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商业店铺、小宾馆底数,社会责任人、排查整治责任人明确,情况明了,档案齐全。同时,对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做到台账齐全。

3.整治全到位。按照“明火要集中,隔板要阻燃,电线要套管,通道要畅通,设备要齐全,人员要分离”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4.火患全清除。确保每处火灾隐患有人排查登记,有人跟踪整治,有人验收签字。

5.人员全培训。对全街道范围内的居住出租房、商业店铺、小宾馆所有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掌握消防器材使用、人员疏散逃生、安全隐患自纠的方法。

五、职责分工

街道消防工作站:负责专项行动面上综合协调及整改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行政村:对本辖区内各类火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排查火患,督促辖区内各相关店铺、出租房、小宾馆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对整改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灵江工商所:配合邵家渡派出所对商铺进行排查登记,负责对无照经营的单位依法进行取缔;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的不予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或年检手续。

街道城建办:负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建筑审批情况进行核查;结合“三改一拆”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全市范围内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要把影响消防安全的各类违章建筑作为“三改一拆”的首要拆除对象。

邵家渡供电营业所:负责指导督促火灾隐患单位规范用电线路布置,对拒不整改的停止供电。

街道安监中队:负责涉嫌消防安全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各行政村对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台账

中、小学,幼儿园:对校园宿舍、校属沿街商铺、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师生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邵家渡派出所:负责对小宾馆进行排查登记,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居住出租房进行排查登记,跟踪指导专项行动工作,及时向街道通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网吧等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督促业主落实整改工作,组织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街道党政办:负责对全市面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及时曝光一批专项行动期间反面典型,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其他单位按本单位职能,依法履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六、步骤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今年2月26日起至6月5日,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6日至3月2日)各行政村,街属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行动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全面动员村(居)、社会单位、私房出租业主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迅速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3日至5月31日)各行政村,街属各部门要按照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排查登记,如实填写各类登记表,存档备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严格按照整治标准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把握以下四条原则:1.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属名登记确认,并督促限期整改;2.对可能造成人员死伤的火灾隐患优先确保落实整改;3.对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街道,由街道协调职能单位进行联合执法;4.对拒不整改的重点单位和个人,要做好登记并上报街道。

(三)验收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行政村,街属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建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街道办事处将对全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街属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各单位当前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确定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强势推进工作。各行政村,街属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整合行政资源,依法强势推进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措施,联动配合。各行政村,街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实效。要落实“五个一”要求,即召开一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本辖区内消防工作;组织一次宣传发动,广泛动员部署;制定一个严密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一系列集中行动,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解决一批瓶颈性问题,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专项办每周要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查,确保亡人火灾不发生。同时派出所、安监中队、消防工作站等部门要主动当好参谋,提供技术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广泛宣传、全员发动。各行政村,街属各部门要开设消防安全公示栏,大力宣传“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抓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加强消防自防自救和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要重点加强老弱病残、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格奖惩,严肃纪律。街道将“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纳入到工作考核和干部考核,将加强督查指导工作,对排查不全面、整改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未发现或发现隐患而督促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火灾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行动期间,街道办事处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地集中清理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1. 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 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3. 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违法建设排摸情况记录表

4. 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5. 街道商业店铺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6. 街道小宾馆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7. 街道“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宣传小常识

8. 火灾隐患处理流程图

 

 

 

 

 

 

附件1

 

临海市“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

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赖泽民

副组长:杨广钵

谢英福

成  员:程  骥、赵存福、汤建敏、徐招印、罗宾富

杨荣新、何贤周、单方标、邵洪斌、许从东

林美君、董大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邵家渡街道派出所,程骥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场所名称

 

地  址

 

被检查场所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场所类型

家庭作坊     商业店铺     居住出租房     宾馆    

检查情况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有  无  部位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是否有2个以上。是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  否  部位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否 部位               

5、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否  部位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完整有效。否 部位               

7、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知识。是  否 

8、是否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

否  部位                  

9、是否整改上次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 

家庭作坊、商业店铺:

1、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否  人数           

2、住宿与经营场所是否分隔到位。

3、分隔材料是否易燃可燃。

居住出租房、宾馆:

1、分隔材料是否易燃可燃。

2、生活用火是否集中管理。

3、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具。

4、是否配备逃生四小件(灭火器、逃生绳、手电筒、防毒面罩) 

消防宣传资料

已收到    未收到

发现的问题及

处理意见

针对以上第       条存在的问题,请立即整改,我检查人员将   日后进行复查,届时仍未整改的将报送        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被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交被检查单位、二联由检查单位存档备查。

附件3

 

 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

违法建设排摸情况记录表   

 

违建

当事人情况

姓   名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是否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

□是           □不是

违法建设情况

违建地址

                   路(村、小区)           号

建筑类型

□工业企业  □家庭作坊  □商业店铺  □居住出租房  □宾馆  

土地性质

□建设用地     □农保(田)地     □其他

违建面积

50㎡以下     □50-200㎡     □200㎡以上

违建时间

2000年以前   □2008年以前  □2008年以后

土地许可情况

□有           □无

规划许可情况

□有           □无

建设许可情况

□有           □无

存在消防隐患

□有           □无

处理情况

□接受过相关部门处理     □尚未处理

其他情况

 

     

被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交被检查单位、二联由检查单位存档备查。

附件4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一、房间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二、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三、一层不得作为厨房、仓库使用,夜间不得停放摩托车、电瓶车,不得影响人员疏散。

四、3层及3层以上出租房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当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五、房间门应采用密封性好的钢质门或者防火门。

六、设置在3层及3层以上的出租房,应当配置逃生绳或缓降器、逃生软梯等逃生设施。

七、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

八、出租房应当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当选用2公斤以上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宜放置在公共部位。

九、不得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

十、出租人、承租人要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及时申报登记备案,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5

 

商业店铺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一、不得违规设置夹层,且夹层内一律不得住人。

二、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加强用火用电管理。

三、按照要求配置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罩等设施。

四、不得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

五、出租人、承租人要依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6

 

小宾馆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一、房间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室内装修不得采用可燃、易燃材料。

二、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的室内金属梯,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三、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

四、按照要求配置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罩等设施。

五、不得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

 

 

 

 

 

 

 

 

附件7

 

 “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

宣传小常识

 

家庭作坊、商业店铺设置要求

1.严禁内部住人;

2.每间应配置2具干粉ABC灭火器;

3.与楼上住人连通处应采用砖墙封堵;

4.电气线路应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居住出租房屋、宾馆设置要求

1.房间隔墙应采用砖墙封至楼板底部;

2.房间门应采用密封性好的钢质门或防火门;

3.电气线路应采用金属套管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4.应在房间内设置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罩及手电筒;

5.内部楼梯不得为木结构;楼梯、安全出口周围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或阻碍人员逃生的物品;

6.一层不得作为厨房、仓库,夜间不得停放摩托车、电瓶车;

7.不得随意拉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逃生小常识

1.入住房间后,应及时查看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

2.发生火灾时,不要贪恋财物,应迅速逃生,更不能返回火场取物;

3.当发现楼上着火时,应立刻向楼下室外逃生;当发现楼下着火时,应利用门缝查看火势,烟气不大,视情逃生,烟气较大,应立即关门;

4.在逃生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或匍匐逃向安全出口;还可以用泡湿的被褥、衣物披在身上逃生;

5.当发现房门发热或缝隙有烟气冒进来时,应对房门泼水降温,或用泡湿的布单封堵缝隙,在房间内发出信号等待救援;

6.千万不能盲目跳楼,可利用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再见机逃生;

7.身上着火,千万不能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灭火。

 

 

 

 

 

 

 

 

 


附件8

火灾隐患处理流程图

 


 

 

 

 

 

 

 

 

 

 

 

 

 

 

 

 

 

 

 

 

 

 

 

 

 

抄送:市府办、市消防大队。

邵家渡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印发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