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2/2013-621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镇委〔2013〕64号 | 成文日期: | 2013-06-18 |
发布单位: | 白水洋镇 |
中共白水洋镇委员会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水洋镇进京赴省越级上访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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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处、部门、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5月17日全市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等信访案件,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推动我镇进京赴省越级上访问题“案结事了”,杜绝再次出现进京赴省非访的现象,全面提升我镇信访工作水平,根据临海市《关于印发(临海市进京赴省越级上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进京赴省越级上访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就地、及时解决问题”的信访工作原则,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着力解决群众的诉求,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依法处置力度,规范信访秩序,营造依法、理性、文明、有序的信访工作氛围;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创新方法,建立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我镇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减存量,集中解决去年以来发生的未结案的进京赴省信访事项,确保台州市级以上信访挂牌积案化解率100%,临海市级挂牌积案化解率100%,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信访件化解率达70%以上。 2、控增量,狠抓初信初访,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确保进京赴省上访不发生。 3、创“三无”,采取有效管用措施,积极做好稳控工作,扭转被动局面,坚决遏制越级上访势头,确保无进京赴省集体访,不发生恶性上访事件。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至5月15日) 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的专门会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打破常规,抽调精干力量,亲自发动、认真部署。 (二)排查建档阶段(5月15日至5月20日) 各村要按照无一遗漏、一清二楚的标准,将本村的苗头隐患、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信访问题彻底摸排,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将所有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全部纳入视野,牢牢掌握起来。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稳控责任人。通过逐案分析,对已经有过进京赴省的案件要进行重点关注,对可能要出现进京赴省上访的新的案件要一并纳入重点稳控化解范围。 (三)化解整治阶段(5月20日至11月30日) 各驻村干部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在全面排查、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加大化解力度。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把那些涉及群体性利益、多次重信重访、非正常赴省进京访的案件做为工作重点,首先抓紧办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矛盾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要向包案领导汇报,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工作组,合力攻坚;对要求不合理不应解决的,要做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不听劝阻,一意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人员,要充分掌握证据,依法严肃处理,端正信访导向。包案领导要加大协调督导力度,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我镇将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材料既要总结经验,作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动力;又要查找不足,对所包案件没能结案或没能息诉罢访的,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专门成立白水洋镇集中开展进京赴省越级上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林明大书记和严齐军镇长担任,副组长由章维军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和办事处书记及各综治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办事处书记对辖区内的信访工作负总责。 2、要强化宣传,规范信访秩序。各办事处要结合《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信访群众自觉依法信访的思想意识。要把惩处违法上访行为的法律、法规内容及典型案例做为重点,警示上访人员,引导其通过正常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诉求。 3、强化责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超期未办理、问题不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干部,要进行效能问责;因工作不力,出现工作失误而造成进京赴省非访、集体访或恶性事件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白水洋镇委员会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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