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69/2011-60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11-02-15 |
发布单位: | 大田街道 |
中共临海市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 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转发临海市《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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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处属各部门、各办公室: 为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进行,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临海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临海市监察局、临海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临纪〔2010〕68号《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中共临海市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 临海市人民政府大田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村级组织 选举纪律 通知 抄送: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开发区党工委 大田街道党政办 2011年2月15日印发 (共印60份)
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党工委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临海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临 海 市 监 察 局 临 海 市 民 政 局
临纪〔2010〕68号
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11月,我市将启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明年全市村党组织、村民党工委、村务监督党工委和村经济合作社将进行全面换届。为严肃选风选纪,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严肃换届选举纪律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责任感 实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总体健康有序,但是随着农村基层民主的不断推进,明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形势依然严峻。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举措,严格依法依章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党章、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框架内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保证换届要求合法、程序公正、操作规范。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党工委组织法》,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党工委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浙江省村务监督党工委工作规程(试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党工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不断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党组织要为广大党员群众作出表率,党员要为群众作出表率,村干部要为村民作出表率。 二、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村民和社员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有序竞选和公平竞争,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采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进行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等形式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以送钱送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进行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6、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7、严禁借换届之机,进行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8、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9、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坚决查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各镇(街道)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党员群众的换届纪律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珍惜和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职责义务。选举前,各镇(街道)要与参选人进行集体谈话,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规范参选行为。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参选人有贿选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取消其参选人资格或宣布其本届当选无效。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群众。要认真落实换届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临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临海市委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临 海 市 监 察 局
临 海 市 民 政 局
二Ο一Ο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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