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331082-072/2009-624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白镇委〔2009〕19号 | 成文日期: | 2009-03-23 |
| 发布单位: | 白水洋镇 | ||
| 政策层级分类: | 乡镇街道政策 | ||
| 中共白水洋镇委员会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非公企业及高层次人才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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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属部门、非公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倡导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非公企业及高层次人才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对象 (一)联系非公企业: 1、规模上企业; 2、镇龙头企业、骨干企业; (二)联系高层级人才: 1、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 3、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4、农村优秀实用人才。 二、联系内容和形式 (一)联系内容 1、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递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信息,介绍本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2、倾听联系对象对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邀请他们参加镇里重要活动,组织他们围绕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献计献策,最大限度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3、同联系对象保持密切接触,加强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激励和支持他们干成事业、干好事业。 (二)联系形式 主要通过走访、电话约谈、座谈会、上门慰问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联系不少于一次。 三、镇领导联系非公企业具体安排表
四、镇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具体安排表
中共白水洋镇委员会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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