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年来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需求持续增加,市内后备可补充林地资源有限,补充林地资金收缴与使用无本地细化规则,存在标准不清晰、免征范围不明确、资金使用边界模糊等管理短板,亟须出台细则统一执行标准。
为切实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支持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跨区域调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林资〔2024〕22号)和《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补充林地建设管理的通知》(浙林资〔2026〕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代拟了《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临海市补充林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30日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716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85285039
电子邮箱:553743122@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临海市补充林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9日
2026年7月29日至8月30日,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临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就《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临海市补充林地资金收缴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各利害关系人意见,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或建议0条,再次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