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下属(派出)执法机构信息
下属(派出)执法机构名称: 临海市公安局东塍派出所
办公地址: 临海市东塍镇川津路
办公电话: 0576-85999110
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冬)下午14:30-17:30(夏)
职责权限: 工作职责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摩托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决策提供资料和情况;   2、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3、在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4、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   5、在辖区内开展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工作权限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本辖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民用危险物品、违禁品、户口、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口、出租私房等,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权和处罚权。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口头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经派出所领导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对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或罚款超过200元而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派出所民警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对警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3、当场盘问、检查和留置盘问权。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依法进行盘问、检查(检查包括对被盘问人的人身和其携带物品的检查)。经盘问检查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携带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带至派出所,经派出所领导批准对其继续盘问,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4、依法实施刑事案件调查权、强制措施权和搜查权。   5、依法执行社会监督改造、监督考察权。   6、依照法律法规,有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   7、在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有优先乘坐权、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   8、在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下,有限制通行权、限制停留权和交通管制权。
→执法人员
• 杨毅
• 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