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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电话:85113737

单位地址:临海市人民路299号

邮政编码:317000

 

单位名称: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职责:

单位地址

临海市古城街道人民路299号国土大厦

邮政编码

317000

公开电话

0576-85113737

传真电话

0576-85225775

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临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临海市海洋局、临海市林业局牌子。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临海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林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林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定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政策和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业务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市政府委托的村庄规划审批;负责编制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综合交通的规划管理和相关专题研究;负责国家、省、台州市和临海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查、报批;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指导、监督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海洋生态修复、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森林、湿地、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公益林划定,负责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十三)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林业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指导林业投融资、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十四)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协调、指导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五)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全市海洋相关行政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参与拟订全市海洋发展战略、政策。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负责海洋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资源开发活动。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

(十六)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七)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八)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上级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方督察机构对临海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台州市和临海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研、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形势分析研究。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

(二)国土空间规划科。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海洋空间保护开发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承担市政府委托的村庄规划审批。负责市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管理;负责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及相关专题研究。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三)法规科(挂执法监察科牌子)。提出自然资源立法规划、计划建议,组织起草自然资源和规划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查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查处重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上级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对临海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挂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牌子)。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海洋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海洋测绘等重大项目。承担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承担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地图管理。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承担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和相关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承办审批业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补充耕地指标的调剂、省和市统筹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海洋生态修复、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林业对外交流工作。

(八)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科。承担全市地质管理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地质工作资金项目及地勘成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和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九)海域海岛管理科。拟订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承担涉海区划、规划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海洋空间资源的监视监测和评估。管理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等工作。

(十)城乡规划管理科。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政策和技术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业务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核定,参与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供应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许可)、规划批后管理和竣工规划核实,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选址论证,承担全市重要建筑方案的规划审查,参与有关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

(十一)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拟订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公益林划定,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林木凭证采伐审核审批、监督检查木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草原资源和开发利用,拟订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政策。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修复,管理本市重要湿地名录。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提出设立、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和生态系统修复。提出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的建议。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指导林草产业发展。拟订林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林业经济、金融、保险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人事科。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单位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人民路299号
邮政编码: 317000
公开(监督)电话: 0576-85113737
办公时间: 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
职 务 姓 名 联系电话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


侯大剑 0576-85301166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长级


张恒芝 0576-85797708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章仁撑 0576-85115936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长级)


顾永智 0576-85796655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仲 0576-85319832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


蔡直茂 0576-85309631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


李一波 0576-85309571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


赵继 0576-85305908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专职副总督察、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邵翔 0576-85193792

临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朱洲 0576-85116672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蒋小斌 0576-85306218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调研员


许从伟 0576-85186988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


单方来 0576-85785388
内设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室(财务科) 0576-85116402
国土空间规划科 0576-85060356
法规科(执法监察科) 0576-85315175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 0576-85116672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行政审批科) 0576-85112056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 0576-85116551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0576-85138926
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科 0576-85389625
海域海岛管理科 0576-85932235
城乡规划管理科 0576-85119092
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0576-85285039
机关党委 0576-85316995
人事科 0576-85300929
直属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临海市基层水利事务中心 0576-85389077
临海市水资源事务中心 0576-85389980
临海市行政调解中心 0576-85118109
临海市河湖水政水保事务中心 0576-85389982
临海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576-8939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