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20/2025-1399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9-09 | |
发布单位: | 市应急管理局 |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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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振海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9月5日提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核发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9月5日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核发。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或者通过邮寄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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