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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0/2025-1402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社非准字〔2025〕133号 成文日期: 2025-09-24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同善公益服务中心注销登记决定书
  • 日期:2025-09-26 15:50
  • 来源:市民政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同善公益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准予临海市同善公益服务中心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临海市同善公益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展活动。

 

临海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4日

 

抄送:临海市民政局、中国共产党临海市民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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