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部门)
索引号: LH331082-018/2025-1400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台经党〔2025〕15号 成文日期: 2025-07-10
发布单位: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新组织
党务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
  • 日期:2025-09-17 10:25
  • 来源: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浏览次数: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新组织

党务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细则》(台组通〔2022〕52号)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两新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提高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激励党务工作者积极履行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两新组织中的党务工作者。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党务工作者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1

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每月按时召开党支部主题党日,及时完成台先锋平台的操作。

20

2

完善支部台账信息。包括:党员、流动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年度学习计划、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

10

3

受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出的党内服务要求,做好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党员发展工作

10

4

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为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证或党员证明信

10

5

及时做好党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10

6

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党员为民服务活动

10

7

及时准确更新党务公示栏

10

8

积极推进党建阵地建设

10

9

其他交办的工作。

10

四、考核等次

由党群工作部对党务工作者每季度工作质量、效率进行打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五、激励措施

1. 考核结果将作为党务工作者评优、工作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2. 对党务工作者,按照相应评分每月给予工作补贴,优秀250元、良好200元、合格150元的标准,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不合格等次不发放工作补贴优秀、良好等次人数各不超过1/3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文后下月实施,试行时间为一年。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