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8/2025-1400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台经党〔2025〕1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10 |
发布单位: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新组织
党务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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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两新组织 党务工作者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细则》(台组通〔2022〕52号)精神,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两新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提高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激励党务工作者积极履行职责,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两新组织中的党务工作者。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党务工作者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等。
四、考核等次 由党群工作部对党务工作者每季度工作质量、效率进行打分,90分-10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60分-7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五、激励措施 1. 考核结果将作为党务工作者评优、工作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2. 对党务工作者,按照相应评分每月给予工作补贴,优秀250元、良好200元、合格150元的标准,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不合格等次不发放工作补贴。优秀、良好等次人数各不超过1/3。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文后下月实施,试行时间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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