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0/2025-1400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民社社准字〔2025〕32号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党建研究会注销登记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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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党建研究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准予临海市党建研究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临海市党建研究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临海市民政局 2025年9月8日
抄送:中共临海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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