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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5-139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发〔2025〕9号 成文日期: 2025-08-06
发布单位: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市数据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LHD00-2025-000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 日期:2025-08-08 17:16
  • 来源:临海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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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5年版)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锚定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市)的战略目标,一体推进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改革取得突破,加快形成区域创新标志性成果。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1亿元,主要支持科学技术发展、人才引育等领域。

(一)优化科研成果分配机制。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先用后转”等集成改革,支持赋权单位构建“赋所有权+作价投资”“赋使用权+分许可”等模式,推动赋权成果高质量转化。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其他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按企业当年实际支付技术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对企业利用授权或引进的发明专利实施的产业化项目,三年内该项目的专利技术产品累计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经认定,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同一产品有多项专利的视作一项),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二)推动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实施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和本市台州市级实验室参与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广“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的合作对接模式。大力支持华海药业争创省技术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研究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支持全链条技术攻关。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获得上级补助资金的,市级财政再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50万元。发挥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企业的引导扶持作用,每家企业最高补助2万元。对列入年度贯标计划并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贯彻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的主体,评级为1级、2级和3级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奖励。

(四)狠抓“千项万亿”工程科创强基项目建设。加快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制药科技产业园二期工程和江南高端医疗器械科创园建设进度,持续放大项目牵引带动效能,推动全域创新能级提升。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增强政府资金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引导能力;加强与国家级、省级中小微和科创相关基金的合作,争取引入上级政策性股权投资资金;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人才贷”“浙科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人才创业险等增量扩面。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银行机构创新科技型企业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六)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重点科创平台等开展市“500精英”创新人才自主评价认定。大力开展“产业教授”“科技副总”选聘,探索“企业出题、平台院校解题、产业转化”和“人在高校、干在平台、转化在企业”的人才互聘共享、流动共享模式。探索建立科技人才“白名单”制度,对各类科创平台的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人才计划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稳定的支持。深化外籍人才便利化服务,加强海外人才到岗落地等工作,对经认定的高端外籍人才给予最高5年的工作许可。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以产业平台提能升级为牵引,全面推进产业攀高大突破,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打造“343”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拟安排3.5亿元,主要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人才入选人才计划比例不低于6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5家以上,新增制造业技能人才3020人。

(七)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聚焦现代医药、汽车机械、时尚休闲等赛道,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聚焦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剂(医疗器械)等赛道,推动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聚焦氢能、合成生物、半导体等赛道,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支持历史经典产业再创新辉煌,推动茶叶、丝绸(旗袍)、黄酒等产业不断嫁接新技术、拓展应用新模式、跨域促进新融合,打造城市特色经典产业品牌。积极培育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

(八)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千企千项千亿”技术改造行动,推进100家工业企业滚动实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20项以上。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作用,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信用贷款规模持续扩大。

(九)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继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3%的,超过部分研发费用按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十)加快数实融合发展。实施“智能控制+”“人工智能+”行动,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项目。新增省“未来工厂”试点企业1家、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省“未来工厂”试点企业名单、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支持企业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转化,对新获得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出具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给予0.1万元/件的奖励。

(十一)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1125”企业培育计划,做大做强一批链主企业、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对新增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助。用好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工具,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十二)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应方式。供应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占总出让用地面积比例不低于40%。加大中小企业用地保障,每年出让的工业用地中,50亩以下的中小企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

(十三)强化助企服务。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拓展至中型企业,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27亿元。健全因业施策、因园施策、因企施策服务机制,打好“办实事、解难题、降成本”组合拳,为经营主体减负16亿元以上。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发改局牵头)

加快构建临海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 增效,深入开展消费提振专项行动,全方位扩大内需。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5000万元,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主要支持现代物流、人力资源、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等领域。

(十四)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1.5万元/辆,燃油车最高补贴1.3万元/辆。家电补贴由8类扩围至12类,一级、二级能效家电分别按20%、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家居补贴扩围增加普通成品家居(床、桌椅等),按售价15%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件。电动自行车按新车售价40%补贴,最高补贴1200元/件。单品售价6000元以下的手机等数码产品,按售价15%补贴,最高补贴500元/件。简化优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等补贴申领程序,最大程度便利消费者。

(十五)持续做旺消费。创成国家级休闲街区1个,培育百万级景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55个以上,打造高品质消费聚集区1个以上,全域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举办“浙里来消费”系列促消费活动,适时发放汽车换新、旅游等政府消费券。全年举办省级及以上赛事8场,举办柴古唐斯·括苍越野赛十周年系列活动。

(十六)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加大财政支持,积极开展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创建,动工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放大中欧班列(台州)和阿拉尔—头门港铁路冷链共富班列辐射作用。加快协海国际大宗散杂货服务基地项目落地。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物流仓储项目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奖励。

(十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五免后减按10%”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新增综合服务业站5个、综合服务点7个。引导互联网经营的市场主体增加数字广告制作、设计等环节,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50家。建设知识产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1个。争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新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十八)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文旅体、大视听产业政策出台,深化“旅游+百业”,打造“中国第五大古城”。推进市文化中心、江南旅游综合体等一系列重大文旅项目进度,培育文旅爆款景区1个、文旅爆款项目4个,丰富高品质旅游供给。加强灵湖景区衔接佩弦湖、熊出没欢乐港湾等新建设的城市景观,加快推进希尔顿、熊出没等酒店和民宿建设,提升临海旅游接待能力和城市形象。持续推进文艺赋美工程,提升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能力。

(十九)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深化临海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推荐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服务业专项资金;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中,优先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项目用地。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雄鹰行动”培育库、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名单。

四、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经济局牵头)

助力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推进交通强市建设。2025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50亿元,头门港港口货物吞吐量超1300万吨。

(二十)助力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聚焦“世界一流强港南翼枢纽”定位,抓好强港项目推进和航运服务业提升工作,推进头门港区二期码头泊位靠泊能力提升工作。加大航线拓展力度,全年新增国际航线1条以上。  

(二十一)助推航运浙江建设。开展灵江航道通航船舶控制尺度及适应灵江航道的新船型研究,推动灵江绿色智能海河联运项目前期工作。

(二十二)加快低空经济发展。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和旅游资源,积极谋划汇集“文旅观光、交通出行、应急救援、物流配送”等多场景于一体的低空经济体系,以“低空经济+政务服务”为突破口,打造一系列“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二十三)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白水洋段改建工程(邵家渡至永丰段),加快建设金台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351国道临海白沙至头门岛疏港公路二期、台州港头门港区三期陆域先行工程、头门港内陆码头集疏运工程等项目,进一步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促进综合运输服务更加便捷。

(二十四)推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创新。配合建立可提前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库,允许入库项目在工可阶段以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招标。

(二十五)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17.5公里,养护工程110公里,更新标志标线55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100%。深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增“多站合一”镇级客货邮融合综合服务站2个,“一点多能”村级物流服务点72个,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2条。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以扩大开放为引领,提升高能级开放平台体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一体推进外贸规模稳定增长、结构持续优化,加快培育对外开放新动能,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

(二十六)提升开放平台能级。优化产业平台规划布局,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增强开发区产业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提升战略,持续推进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支持台州综合保税区发展大宗商品贸易,创新培育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等“保税+”业态,推动食用油保税加工等项目落地。试行主动上门“同装同查”前置服务,保障“新三样”安全便捷高效出海运输。

(二十七)积极推进外贸拓市。持续推进“百展千企拓市场”行动,全年组织300家次以上企业出境参展120场以上。支持办好2025台州(杜桥)国际眼镜展。持续优化外贸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降低小微统保平台保费费率,提高赔付限额。积极引导出口企业避险,对材料齐全的出口信保限额批复办结率不低于90%。

(二十八)积极培育外贸新模式。做强跨境电商进出口,加快培育跨境电商主体,促进跨境电商平台创新,推动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全年跨境电商出口额19.5亿元以上。完善跨境电商生态,推进9810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退税“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创新服务,支持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业务,发展“保税仓+直播”等新业态。高质量推进二手车出口,指导企业申报出口资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出口规模。

(二十九)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年招引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2个,实际利用外资5200万美元以上。开展“投资台州”全球大招商,组织赴重点国别(地区)开展专场推介。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帮扶政策。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支持以民引外,抢抓收(并)购机会,争取设立一支QFLP并购基金,带动境外企业、海外资本返投。

(三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国际竞争力。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支持企业将临海总部打造成全球运营管理中心和设计研发中心。实施外贸龙头企业培育“蛟龙行动”,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培育一批专业化、潜力型外贸主体。支持企业合理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改局牵头)

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常态化开展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攻坚行动,集中力量抓好“五大突破”项目攻坚擂台赛的267个“三大牵引性抓手”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51亿元。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5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00亩。2025年,全市安排财政资金30亿元以上,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等方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

(三十一)更大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市级重大项目统筹机制,谋划支持跨区域、跨流域项目建设和支持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或预支用地指标,保障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600亩。

(三十二)强化项目攻坚力度。优化“三分协调+亮灯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帮扶指导,全力推动投资稳定增长。紧盯九大领域,常态化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新谋划储备重大项目70个以上。

(三十三)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抢抓浙江省纳入专项债项目审核自主权试点等利好机遇,全力争取“两重”“两新”、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按规定运用专项债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加大市政、物流、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盘活力度,常态化申报争取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积极争取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或省政府重大用地项目保障清单,由国家进行用地保障。

(三十四)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深化落实省“民营经济32条”、台州市“民营经济30条”,“4+1”专项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的比重,在2024年“三个70%”基础上力争提升至“三个80%”。全年向民间资本动态推介重大项目。支持民营资本参与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用好上级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全力争取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用地专项指标。

(三十五)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项目,支持通过购买省外绿证等形式平衡所需能耗。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2个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81亿千瓦时、天然气供应0.8亿立方米。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千万工程”为牵引缩小“三大差距”,高水平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县域实践。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75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56.9%;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5亿元,主要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强城镇集聚辐射功能等领域。

(三十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2条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推进全域和美乡村建设,推进87个行政村村道提升工作任务。新建农村充电桩210根以上,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25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改建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140个。支持青年入乡发展,推进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和农创客培育,建优一个优质培训机构、培育一个“浙农智富”品牌、组建一批“帮农客”团队。落实省规模粮油种植补贴等政策,推进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支持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落实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

(三十七)持续推进农业“双强”行动。支持发展低空智慧农业,推动低空飞行器在农业领域应用。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对列入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补助,对新增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给予奖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民创业创新,对临海市派科技特派员,按年度给予科技项目经费。

(三十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年度投资15.1亿元以上。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推动县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服务集成。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信贷资金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

(三十九)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合省市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财政激励政策。配合省市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

(四十)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探索“土地综合整治+”新模式。实施“多田套合”工程,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功能恢复,稳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3.62万亩。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教育、医疗等民生大事,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四十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学习借鉴舟山、淳安、龙游、景宁等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立足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布局、服务标准、设施建运、政策制度“四个一体化”,逐步构建人口聚集、资源集约、政策集成、服务集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四十二)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深化“技能+就业”融合赋能,新建“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12个,全年开展技能培训8000人次以上,帮扶重点群体6000人以上。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助企纾困、稳岗扩岗。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继续推广园区企业集合年金制度。落实落地工程建设领域“四实”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十三)支持推进“幼有善育”。落实上级生育补贴制度,推进政策具体细化与落地实施。稳步提升公办托育资源供给,继续加大公办托幼一体、机关事业单位办托、国有企业办托的支持引导力度。依托社区党群活动中心、邻里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体,统筹建成公建公营或公建民营的社区微托育服务体系。

(四十四)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推进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高水平建设城乡教共体学校。力争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省级评估,新增公办普通高中学位400个。

(四十五)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优化市级医疗资源布局,鼓励专科医院发展,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中医基层化、特色化发展。支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开展“一院一品”创建。启动“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5年,完成健康体检26.5万人。

(四十六)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继续落实“白名单”制度,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建设和交付。通过收购、筹集、新建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100套(间)。实施城中村改造536户。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积极开展项目储备,按照“应换尽换”原则全面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年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72台。

(四十七)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全面实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每万名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达20张。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100%,大幅提升使用率。

(四十八)支持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人均标准1.4万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5%。“群帮惠”困难群众帮扶2003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192人以上,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173人,康复辅具适配1330人。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和台州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同一主体的同一事项或参照同一奖励依据的项目,就高不重复享受市级各项奖励扶持政策。

临政发〔2025〕9号 临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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