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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临海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 日期: 2025-08-11 16:28
  •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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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月9日至202588日,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临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就《临海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或建议21、建议“第十四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土地补偿标准”修改为“第十四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土地的补偿、奖励标准”;2、建议慎用“第十五条”,或在进一步明确条件下使用。

    我局收悉反馈意见后,经充分讨论研究,现将相关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修改“第十四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土地补偿标准”的答复

    同意采纳,修改为“第十四条 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土地的补偿、奖励标准”。

    二、关于慎用“第十五条”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只对可以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形等有规定,临海市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将补偿标准明确,有利于收回工作推进,故此建议不予采纳。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58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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