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331082-072/2025-1413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白政〔2025〕51号 | 成文日期: | 2025-12-10 |
| 发布单位: | 白水洋镇 |
|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水洋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分级巡查机制》 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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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处、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织密火灾防控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白水洋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分级巡查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一、 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权责清晰、层级分明、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消防安全巡查体系,实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 二、巡查时间 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三、分级巡查职责与频次 (一) 镇级巡查(牵头部门:镇应急消防管理站) 1. 巡查主体:由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镇级消防安全巡查组。 2. 巡查频次: ①综合巡查:每周至少组织开展2次消防安全巡查。 ②专项巡查: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火灾高发季节,必须组织专项巡查,频次根据需要增加。 ③重点督导: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区域、上级督办事项、火灾多发区域,实施重点督导巡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3. 巡查重点: ①制度落实:检查各办事处、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及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②重点单位:镇域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商超、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③重大风险: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工业园区、仓储物流场所、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等存在的突出火灾风险隐患。 ④督导整改:对下级巡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督办。 (二) 办事处级巡查 1. 巡查主体:各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等力量成立巡查组。 2. 巡查频次: ①月度巡查:每月至少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及重点区域开展1次全覆盖巡查。 ②重点巡查: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对象、上阶段发现隐患未整改到位的场所。 ③即时巡查:接到群众举报或上级转办的火灾隐患线索,应立即组织现场核查。 3. 巡查重点: ①承上启下:落实镇级巡查要求,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巡查工作。 ②中小场所:重点巡查辖区内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含“九小场所”)、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加工作坊等的消防安全状况。 ③区域共性问题:排查辖区内普遍存在的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或堆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④隐患跟踪:建立隐患台账,跟踪督促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需要镇级协调处理的重大隐患。 (三) 村级(社区)巡查 1. 巡查主体: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力量开展日常巡查。 2. 巡查频次: ①常态化巡查:每天对村(居)民聚居区、经营场所集中区域、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巡查。 ②重点户巡查: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以及老旧民房、木质结构房屋集中区域,每周至少上门检查1次。 ③动态巡查:在农忙、祭祀、庆典、节假日等时期,加强田间地头、山林草场、祠堂庙宇等区域的动态巡查。 3. 巡查重点: ①入户到人:检查村民(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柴草堆放是否远离灶台烟囱,是否存在卧床吸烟、儿童玩火等行为。 ②微小隐患:排查房前屋后、楼梯走道是否堆放易燃杂物,消防通道(村内道路)是否畅通,小型经营点灭火器是否配备有效等。 ③宣传提醒:结合巡查开展面对面消防安全提醒,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知识。 ④信息上报:对巡查发现的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及时记录并上报办事处。 四、巡查工作流程 1. 现场检查:携带巡查记录表,按照巡查重点深入现场,仔细查看、询问。 2. 记录与反馈:详细记录隐患情况,拍照取证,填写《白水洋镇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当场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3. 隐患处置: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逐级上报。 4. 整改复查:在规定时限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闭环管理。 五、工作要求 各办事处、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行动实效。要聚焦辖区不放心单位场所、高风险区域,强化消防安全管控,落实常态检查巡查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附件:白水洋镇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 白水洋镇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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